Page 130 - 雍正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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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查全书,尚有裁扣未复银四十六两四钱九分三厘六毫五丝绅衿优免丁粮三十
八两六钱九分七厘;应朝起程复任公宴祭门府银三钱二分,县银一两二钱八分;新任祭门府
银五钱三分,县银一两六钱六分六厘零;各院观风考试生员试卷果饼花红纸扎笔墨府银四两,
共该前数。内除积荒若干
康熙十六年,旧志裁银五百五十九两一钱二分一厘九毫一丝四忽九微小注:
于康熙二十三年复留
查全书,尚有裁扣未复银一十一两九钱二分儒学喂马草料裁半银六两;迎春裁半
银二两;升迁给由公宴祭江府银一两一钱二分,县银二两八钱,共该前数。内除积荒若干
康熙十七年,旧志裁银一百二十六两二钱五分三厘八毫三丝四忽九尘小注:
复留
查全书,不列已经全复以上照旧志,参《赋役全书》
康熙二十七年,裁岁贡路费银四十二两府银一十二两,县银三十两,共该前数。
内除积荒若干
康熙三十一年,裁本府各驿银一百一十七两八钱九分八厘五毫八丝一忽五微
七尘七渺五漠四埃。内除积荒若干
康熙三十九年,裁同知门子工食银一十二两。内除积荒若干。以上照全书
康熙五十六年,裁本府进表笺银四两六钱八厘八毫旧志原编六两一钱八厘八毫。
查全书,于顺治十四年,裁解一两五钱。
雍正三年,裁解历日纸料银一十一两三分五毫查旧志,此项解司原编一十五两
九钱,查全书载一十一两三分五毫。今裁抵兵饷。
雍正四年,裁本县灯夫四名,银二十四两
存留经费银旧志编于杂办均徭项下,今将实在存留并新增经费另列一款,其余旧编款
项,俱系裁解以充正项。
本县知县经费
特恩给赏养廉银五百两始于雍正六年
办公银二百两以上二项系动本省正项银十万两,通省会解耗羡银十四万两内量给,
在司支领。
俸银四十五两;门子二名,银一十二两以下加闰;皂隶一十六名,银九十六
两雍正六年,奉文裁扣三名入仵作项下;马快八名,每名工食六两,陆路备马制械,
水乡打造巡船,以司缉探银一十两八钱,共银一百三十四两四钱械银时或奉文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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