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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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防动员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防动员工作由专署(行署)和军分区,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和

                 人民武装部承担。撤地设市以后,1995年12月,成立台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县
               (市、区)成立国防动员委员会。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从健全机构、潜力核查、制定

                 规章、拟制方案、国防教育、军事演练、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工作。2002
                 年,台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被南京军区评为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节  国防动员委员会



                     1995年12月26日,台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立,委员23人,成员单位20个,设

                 第一主任1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书长1人。2002年10月8日,市国防动员委员
                 会成员单位增至33个单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是在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委、市

                 政府、军分区领导下,主管全市国防动员工作的协调机构。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
                 战略方针,组织实施全市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全市国防动员工作中经济与军事、军

                 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法律、

                 法规,组织拟定市国防动员工作的地方性规定和措施;依据上级总体规划,组织编

                 制全市国防动员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检查监督国防动员法规、计划的实施和执行;
                 协调全市军事、经济、社会方面重要国防动员工作;组织领导全市人民武装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工作;行使市委、市政府、军分区赋予的其他

                 职权。

                     台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设秘书组和4个办公室:秘书组(设在军分区司令部),
                 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设在军分区司令部),经济动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人

                 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2000年9月,9个县
               (市、区)扩充为8个办公室:综合、人民武装动员、政治动员、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

                 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各乡(镇)成立国防动员领导小组,县(市、区)有关部
                                                                                  军  事    · 1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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