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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10年。起为南京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
博通经史,尤精理学,文学造诣极深。时诗坛盛行台阁体,堆砌辞藻,粉饰太
平。谢铎与李东阳等主张诗歌革新,诗宗杜甫,成为茶陵派代表诗人之一,写有不
少揭露现实、关心民生疾苦诗作。应台州知府陈相之邀,纂修《赤城新志》。著有
《伊洛渊源续录》、《尊乡录》、《赤城论谏录》(与黄孔昭合编)、《桃溪净稿》等。卒赠
礼部尚书,谥文肃。
王 启
王启(1465~1534),字景昭,号学古,黄岩院桥柏山人。明成化二十三年
(1487)进士,任霍丘(今安徽)知县。弘治间,任南道御史,弹劾皇亲张鹤龄纵奴掠
民,内官董让不法。后任江西按察司佥事,按察副使。修葺白鹿洞、濂溪两书院和
文天祥祠,毁淫祠400余座。正德四年(1509),与宦官刘瑾相忤,降为广西容县知
县,罚米500石,继而免职候命梧州。次年刘瑾被诛复官,历任四川蓬州、南雄知府,
山东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广东左布政使。与右参政黄衷上疏说,广西税粮42万,
而宗藩及军队禄粮超过35万,地方财税负担过重。同年,少数民族起义,朝廷派兵
镇压,王启督饷有功,升都察院副都御史。嘉靖元年(1522),巡抚云南,妥善处理汉
人与少数民族关系,边陲安宁。
嘉靖三年,任刑部右侍郎。六年,刑部审理山西邪教头目李福达勾结武定侯
郭勋一案,遭“议礼诸臣”张璁、桂萼、方献夫等干涉。刑部尚书颜颐寿,侍郎王启、
刘玉,与御史马禄、聂贤、刘文庄,大理寺卿汤沐、徐文华等人,执法不阿,直言抗
上。世宗利用此案巩固皇权,构成冤狱,40多人被革职、流放。王启出狱回家隐居
而卒。30年后,李福达案大白,诏复王启官,钦差到黄岩追赐祭葬。著有《赤城会通
记》、《古文类选》、《周易传疏》、《抚滇翊华录》、《宋元纲目续修》。
陈 璋
陈璋(约1475~1547),字示猷,号省庵,玉环田马乡东西岙村人。明弘治十八
年(1505)进士。因不满宦官刘瑾专权,不仕回乡。刘被诛后,于正德六年(1511)
应诏任刑部主事,重视精研法理。后任刑部员外郎,郎中。十一年,奉旨赴福建复
· 1590 · 台州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