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5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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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磐区。2000年停止供应仙居。

                     财政    民国以前,收入主要是田赋和杂税。光绪二十四年(1898),解藩司银
                 29719.3两,解漕运银5808.9两,府县坐支4641.2两。民国18年(1929),全县实收

                 田赋79400元、杂税25729元,其中留县34037元。新中国成立后,收支分预算内和

                 预算外两大类。1982年前,预算内收入主要靠地方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和工商、农业
                 各税;1983年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以来,基本上是单一的税收。支出以保干部、职
                 工工资为主,适当考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预算外收入主要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和渔业税,后省、地、县实行分成。

                 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福利、奖金和社会公用事业。1960~1969年,市从地方
                 企业折旧基金上交中提取部分作预算外调剂(1981年起全部留企业使用)。1972年,

                 从小水电、小机械厂等“五小”企业上交利润中提取30%为预算外收入,1978年提成
                 范围扩大到全部市办工业。还有盐税提成、水厂利润提成和水电费附加等。1980年

                 以来,企业自主权扩大,预算外资金激增,为加强这部分资金管理,1983年开始,试
                 编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2006年,财政总收入21278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预

                 算内收入106651万元,预算内支出132913万元。





                                               第四节  社会事业




                     教育    临海办学始于唐,兴于宋,盛于清。清代书院20余所、义垫38所。光绪
                 二十八年(1902)秋,三台书院改名三台中学堂,三十三年开办耀梓师范学堂。宣统

                 三年(1911),有小学堂61所,其中高等小学堂9所。民国37年(1948),中学4所(其
                 中私立3所),县立小学2所,乡镇中心国民学校78所,保国民学校223所,私立小学

                 21所,教会学校2所。
                     1949年下半年,县人民政府接办全县382所小学、4所中学。1956年,3所私立

                 中学改为公立,新建5所公立初级中学。复办台州卫生学校和琳山农校,新办区、
                 镇、社10所职业技术学校。“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前3年,中学停课、停招生,之后又

                 把学校办到“贫下中农大门口”,要求“社社办中学”,将一些小学戴上初中帽子,
                 降低教学质量,耕读小学全部停办。1969年下半年中学复课、恢复初中招生,1971

                 年各完全中学恢复高中招生。1978年后,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稳步发展幼儿教育,
                 普及小学教育,改革中小学教育结构,推行多形式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创

                 办第三第四中学,开办县技工学校和广播电视学校,并有农民夜校等。1984年,实
                                                                       县(市、区)概况    · 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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