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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
                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因此,各级地方政协履行职能多是通过常务委员会进行的。组织好常务
                委员会会议,对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政协的自身建设,进行高层次协商、监督有着非

                常重要的意义。
                    台州市政协路桥区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议
                    第一次会议
                    第 一  次 会 议    1995 年 6 月 21 日举行。协商通过台州市政协路桥区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
               《视察简则》《委员参加委组活动的办法》,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分工,协商并成立“政协之友

                合作基金总会”,讨论修改“共富工程”。
                    第二次会议 1995年9月8日举行。确定委组人员划分等人事安排,通过下半年工作计划。
                    第二次会议
                         次
                      三
                    第
                    第三次会议         1995年10月24日举行。学习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并讨论《路桥区
                             议
                           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起草的说明。
                    第 四  次 会 议    1996年3月7日举行。决定于1996年3月25日在路桥影剧院召开台州市路桥
                    第四次会议
                区政协一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和通过会议有关安排。
                    第
                    第五次会议         1996年3月12日举行。协商并讨论政协委员考察情况,通报区委关于召开区
                         次
                      五
                           会
                             议
                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的意见,确定会议经费开支和人员邀请方案。
                    第一届委员会常委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
                    第 一  次 会 议   1996年8月8日举行。讨论并通过《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案工作办法》《视
                察简则》等5个规章制度,讨论并通过《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和部
                署下半年工作。
                    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 1996年10月24日举行。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
                    第 三  次 会 议   1997年1月21日举行。陶国湘作1996年工作总结和1997年工作要点报告,增
                    第三次会议
                选新委员,审议人事任免,审议关于召开政协一届二次全会的决议。
                      四
                             议
                           会
                         次
                    第
                    第四次会议        1997年3月13日举行。审议并通过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日程、常委会工作报告、
                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叶维军主席辞职、增补政协委员等人事变动事项。
                    第五次会议
                    第 五  次 会 议    1997年3月27日举行。听取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分组讨论情况汇报,通过提请
                一届二次会议决定事项。
                    第 六  次 会 议    1997年7月10日举行。学习邓小平同志有关政协的论述,讨论通过关于保护
                    第六次会议
               “十里长街”的建议案。
                    第七次会议 1997年9月26日举行。学习十五大文件精神。
                    第七次会议
                    第八次会议
                    第 八  次 会 议    1997 年 12 月 30 日举行。讨论 1997 年度工作总结和 1998 年度工作思路,通报
                联谊活动情况,协商通过部分政协委员的撤销和劝退事项。
                    第
                      九
                             议
                         次
                    第九次会议         1998 年 2 月 20 日举行。协商一届三次会议议程、日程,协商部分常委建议名
                           会
                单,协商并通过科教文卫体委、提案委负责人,协商并通过新增的政协委员,通过《关于特聘委员
                的若干规定》和表决通过19名政协特聘委员,表彰提案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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