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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第一章 台州市政协路桥区工作委员会







                    台州市政协路桥区工作委员会筹备小组决定于1995年2月27~29日,在路桥区有机化工厂
                召开台州市政协路桥区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共76名,分20个界别。
                    会议听取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书记周五来讲话;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
                路桥区委三级干部大会精神、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列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区政协工委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区政协工委第一次会议
                政治决议。会议提出要求建立政协台州市路桥区委员会的建议,并向省政协第七届第三次会议
                提出提案,省委办公厅就此提案专门做了答复。






                                 第二章 政协台州市路桥区委员会








                                                第一节          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认为
                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全体会议是地方政治协商决定内部事务、参政议政的重要会议。政协章程

                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是选举地方委员会的主
                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二是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是讨论并通过有关决
                议;四是参与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政协全体会议一般先于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可以列席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不列席。地方政协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

                每届的第一次会议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以后的几次则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
                    第 一  次 会 议   1996年3月25~2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112人,列席100人。会议听取中
                    第一次会议
                共路桥区委书记周五来讲话,听取政协台州市路桥区工委工作报告;听取政协台州市路桥区工委

                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
                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大会发言;选举叶维军为一届区政协主席,陶国湘、刘鹏、张文荣为一届区政
                协副主席,选举郑平为一届区政协秘书长,马正福等19人为一届区政协常委。
                    第二次会议         1997 年 3 月 25~27 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 119 人,列席 98 人。会议听取中
                             议
                           会
                    第
                      二
                         次
                共台州市路桥区委书记王挺革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台州市路桥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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