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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编 医疗卫生 ■



                准上提高对农村独女户的奖励扶助发放标准,达每人每月70元;2007年,出台《区委办公室区政府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实行农村独生女中考加5分制度,建立计

                划生育公益金。2008年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09年,全面实施“优生两免”政策,实
                施部分流动人口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政策,全区婚检率和孕检率分别为63.51%和95.92%,同比大幅
                度增长;全区筹集了“生育五关怀”冠名基金2800多万元,为计生困难家庭排忧解难。

                表30-6                  1994~2009年晚育率、独生子女领证情况表
                  年 份         晚育率(%)         独生子女领证(人)            年 份         晚育率(%)       独生子女领证(人)

                   1994         88.87              6696            2002         80.61           17032
                   1995         90.86              8128            2003         72.37           20141

                   1996         93.95             10895            2004         67.38           22593

                   1997         94.42             10019            2005         60.78           24746
                   1998         96.24             11078            2006         58.06           25952
                   1999         94.64             11976            2007         60.12           27434

                   2000         92.27             12653            2008         60.59           28130
                   2001         83.00             12256            2009         60.20           28497

                           理
                         管
                      标
                    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5年,按自然增长率、人口规划、计划生育率、统计误差率、出生人口性
                    目
                               任
                                  制
                             责
                别比和避孕节育率等指标,由区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乡镇(街道)与村(居)也相应签订责
                任书。2007年开始,区对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率进行分类考核。
                                  管
                                    理
                      动
                             计
                         人
                           口
                               生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1996年开始,每年都进行流动人口验证、发证工作,各村(居)都建立外
                    流
                来、外出人员登记册和育龄妇女登记卡,与房屋出租户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各乡
                镇(街道)与招用20人以上育龄妇女的企业签订责任书,在重点企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乡镇(街道)建立由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组
                成的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2009年,开展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双向管
                理联动服务”工程,区人口计生部门与陕西、安徽等 11 个省的 19 个县计生局签订“双向管理”
                协议。
                                                第四节          避孕节育


                    计划生育初期,推广免费使用避孕药具,开展男女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引产、流产4项节育

                手术,实行“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节育者享有特定假期。1995 年,全区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
                77621人。2000年开始,推行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育龄妇女可以在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
                达到88032人。2008年6月,路桥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第三批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试点单位,2009年12月底,累计向国家人口计生委上报40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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