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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志
宣统元年(1909),境内设路桥镇暨同蟾、新桥、横街、启明、镇鲍、同仁、下梁、正鉴、金清9乡。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实施乡镇自治。沿袭清末旧制,境内有路桥镇和同蟾、新桥、横街、启明、镇
鲍、同仁、下梁、正鉴、金清9乡不变。
民国3年(1914)2月,停办民选自治,开办官办自治,路桥区由同蟾乡、路桥镇合并组成,区设
自治分驻所。
民国16年(1927)清丈后,旧都图废而不用。
改村、里为乡、镇,民国19年(1930)开始至民国20年完成,编并各村里为175乡镇。境内有:
狮虎乡(一半)、稠开乡、殿邵乡、桐北乡、和平乡、蟾东乡、蟾西乡、罗洋乡、梅峰乡、白峰桥乡、江左
乡、石曲镇、抱澄乡、林龙乡、长浦乡、项浦乡、三桥镇、河西乡、南栅乡、邮亭镇、河东乡、人山乡、和
平乡、圣范乡、泾阳乡、保全乡、联川乡、清沧乡、泉井乡、田际乡、新桥乡、联阳乡、横街镇、洋屿乡、
鼎桥乡、马林乡、启明上乡、王蒋乡、启明下乡、镇中乡、水龙乡、杨鲍乡、竿蓬乡、沙汇乡、南关乡、
同仁上乡、同仁下乡、正鉴上乡、正鉴下乡、下梁乡、梁岙乡、同郑乡、卷洞桥乡、蒋家乡、金清镇、五
丰乡、靖海乡、河清乡、分水乡。
民国23年(1934)4月,内政部颁发改进地方自治原则,规定县自治区域为县及乡镇二级,除特
例外,不复设区。境内有路桥、石曲、横街、金清4镇和竞存、殿马、互助、联洋、峰江、保全、启明、同
正、镇鲍、下梁10乡,及灵济乡长浦部分。
民国26年(1937),全面抗日战争开始,6月,路桥区署辖:洪家镇、灵济乡、双河乡、沙南乡、鲍
龙乡、三海乡、沙北乡、殿马乡、徐山乡、西山乡、东山乡、横街镇、新桥乡、金清镇、启明乡、镇鲍乡、
保全乡、同正乡、下梁乡、路桥镇、石曲镇、互助乡、峰江乡、联洋乡、竞存乡。
民国28年(1939)9月,国民政府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区署为县政府辅助机关,代表县政
府督导各乡镇办理各项行政及自治事务。
民国29年(1940)4月,境内每乡镇所辖的保最多为32保,少者为10保,而以15~30保为中数。
民国34年(1945)10月,抗日战争胜利,奉省令,将路桥、横街2区署撤销。
民国35年(1946)2月1日,又奉准恢复横街区署。横街区署除管辖11乡镇外,复以路桥区之峰
江、灵济、鲍龙、三海、沙南5乡划归管辖,同时将横街区改称安宝区。8月底,又奉省令将安宝区裁撤。
民国36年(1947),经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即台州专署)集议调整,境内有路桥镇、石曲
镇、竞马乡(竞存、殿马)、圣屿乡、峰江乡、保全乡、新桥乡(新民并入)、安宝乡(原安宝镇)、启明乡、
镇山乡(镇鲍、灵山)、下梁乡、联同乡(同正、同仁)、金清镇和鉴洋乡的联洋部分、灵济乡的长浦。
民国37年(1948)10月,恢复路桥区署,辖路桥镇、徐山乡、东山乡、双洪乡、沙北乡、三海乡、沙
南乡、灵济乡、镇山乡、联同乡、金清镇、下梁乡、安宝乡、启明乡、石曲乡、新桥乡、保全乡、峰江乡、
圣屿乡、竞存乡。
1949年5月29日,黄岩县和平解放。路桥区辖路桥(镇)、联洋、竞马、圣屿、路西、路东、石曲、
峰江、安溶、保全、新桥1镇10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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