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0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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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的工作方针,下移工作重心、前移防控关口,规范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卫生应
            急工作和新发传染病人感染 HrN9 禽流感的监测和防控,有效落实艾滋病、结核病、肠道传染病等重点传
            染病防控措施,被省卫计委确认为“消除疟疾县”。推进慢性病示范乡镇(街道)和重点慢性病社区管理,
            启动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卫生监督体系
                 2001 年后,相继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全
            县公共卫生安全工作。2013 年,县疾控中心与相关部门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组织

            督导检查,提高应急合力,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辐射和职业危害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医疗救治体系

                 1989 年,县人民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具备医疗急救能力,应付各种突发卫生疾病。2004 年,健跳
            中心卫生院增添救护车,增强应急救治能力。“120”急救系统运作正常,5 分钟内出车率 100%。2013 年,
            按照分级储备的要求,推进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建立物资和应急队伍装备仓库,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和调运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技术装备建设,确保应急处置需要。




                                            第二节 医疗医药改革




                 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20 世纪 80 年代末,卫生改革的热点由“搞活”转向“上技术水平、上服务质量、上科学管理”的轨
            道,推行综合目标责任制,调动积极性,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疗单位的生机和活力。

            1993 年,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综合目标责任制。2001 年,完成 19 所乡镇
            卫生院分院实行租赁制经营改革。2011 年,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
            续改进。按核定的服务人口和服务数量,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以及基
            本医疗定额补助,形成激励性的补偿机制。

                 人事分配制度

                 1993 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浮动工资制、超劳务提成制、综合目标考核提奖制等。2001 年,县
            级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新增人员人事代理制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2004 年,各乡镇
            卫生院推行“绩效工资制”或“岗位工资制”。2012 年 7 月底,出台《三门县乡镇卫生院及院长绩效考核
            办法》和《三门县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分配指导意见》,考核结果作为核报基层机构财政补助经费的主要
            依据,并与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2013 年,调整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分配指导意见,重点
            向临床一线、公共卫生服务、技术骨干、管理骨干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临时人员绩效工资与正式在编

            人员同工同酬。

                 公立医院机制

                 2001 年,完成乡镇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资格审查、注册登记工作。药品公开招标采购制度
            进一步推进,三门医院、县中医院、小雄中心卫生院等单位实行药品公开招标后,药品价格平均下降 3 ~ 4
            个百分点。2011 年,通过整合县域医疗资源,形成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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