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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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进行减轻农民负担阳光行动试点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细化工作措施,开设专栏、远教平台、电视
公开等,为全面推进农民减负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夯实基础。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
理阳光行动,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网站,各乡镇设立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并印制农民负
担阳光行动宣传小读本分发到各村,使农民负担有关政策、涉农收费和价格真正置于阳光中,切实维护
农民的合法权益。2013 年,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每
个乡镇的报刊订阅限额必须明确到村一级,从制度上夯实减负工作基础。
一事一议项目
2010 年,出台《三门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办法,整合资源,管好项目,用好资金。2010 年~ 2011 年,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1 个,总投资 2438 万元,项目涵盖广泛,有老人活动中心、村内道路硬化、村堤岸
固防等。2012 年,申报项目 24 个,投资总额 2763 万元。2013 年,确定 21 个一事一议项目,投资总额
3000 多万元,受益人口 1.97 万人,争取省级配套资金 672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669 万元。
惠农政策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户利益,在落实全面免征农业税、种粮大户直接补贴、早晚稻谷最
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基础上,2006 年,县政
府新出台粮食扶持政策,对粮油种植大户在落实省政府每亩 15 元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
亩 40 元补贴。2007 年开始,实施油菜良种补贴。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
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的补贴标准,以“农机作业券”补贴农资、人工的上涨费用。
2010 年,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对粮油种植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全年种植水稻、小麦 20 亩以上
的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享受省财政给予每亩 20 元的直接补贴,县财政再给予 40
元的直接补贴。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和单早稻谷奖励政策,种粮大户给予每 50 公斤 20 元的奖励,一般
农户每 50 公斤奖励 10 元。对接受水稻机械插秧作业和接受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分别按种植面积补贴每
亩 40 元。
经济薄弱村转化
在 511 个行政村中,有省定经济薄弱村 349 个(2011 年村集体经济数据),占全县总村数的 68%,其中,
村年经营性收入在 1 万元以下的有 243 个,1 ~ 3 万元的有 63 个,3 ~ 5 万元的 43 个。2013 年,按照“一
村一对策”的要求,建立全县经济薄弱村工作台账,明确每个经济薄弱村的发展项目、帮扶措施、包干领导、
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等,转化工作以 2017 年为期限,实行分类指导。2013 年,完成 63 个经济薄弱村转
化任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
2007 年,开始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全省 33 个试点县之一。县政府出台《三门县开展政策性农业
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参保的
农险品种为水稻、露地西瓜、大棚蔬菜(瓜果)、生猪、鸡、鸭 6 种。2008 年,增加能繁母猪险种。2011
年,增加公益林险种。2012 年,增加商品林险种。2013 年,增加小麦、油菜等险种。2012 年,水稻、能
繁母猪、大小麦、商品林火灾四险种农户支付部分,由县财政全部承担。2013 年,增加油菜险种农户支
付部分的保费,由县财政支付。2007 年收取保费 51.61 万元,2013 年收取保费 291.58 万元,7 年保费增
加 4.65 倍。2007 年~ 2013 年,累计理赔金额 402.69 万元,户均理赔金额 4198.6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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