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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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林 业



            修护林点三处。1994 年,林场改革管理机制,实行经营承包。2012 年,完成悬渚至回龙庵林区 10 千米
            道路硬化改造,规划设计回龙庵林区至大茶园的林区道路,并对回龙庵林区原有危旧房进行改造。2013 年,
            三门县湫水山省级森林公园获省林业厅批准命名。出台《三门县林场改革方案》,以建设林场休闲度假区
            基础设施为重点。7 月,保留三门县林场机构,增挂“三门县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确定为公益
            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15 人。实施景观林改造 2000 亩,发展森林食品基地和林下经济项目,改造大
            茶园林区低产茶园 200 亩,开发高山蔬菜基地 100 亩,开辟操作道 1000 米。完成《湫水山省级森林公园
            规划》的编制,新建森林休闲木屋 20 间 870 平方米。





                                                 第二节 公益林



                 山林属性界定

                 1989 年~ 2000 年,林地划分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林地和苗圃地。2001 年后,
            林地根据森林发挥主导功能不同,将森林划分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将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作为商
            品林经营管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作为公益林经营管理。
                 2001 年,全县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成立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出台《三门县森林生态
            公益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三门县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把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实
            行分类经营,并将生态公益林通过合法程序,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以签订界定书等规范形式,确定国
            家和林地所有者双方责、权、利关系。同年 12 月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在此基础上,2003 年和
            2004 年进行 2 次完善。2004 年 9 月,全面完成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涉及 14 个乡镇,236 个村,1 个国
            有林场,共 1678 个小班,界定重点生态公益林 27 万亩。按事项等级分国家级 9.22 万亩,省级 17.78 万亩,
            按地类分有林地 24.94 万亩,灌木林地 1.02 万亩,疏林地 0.06 万亩,未成林造林地 0.51 万亩,宜林地 0.47

            万亩;按权属分,国有 1.33 万亩,集体 20.97 万亩,个人 4.7 万亩。设立大型宣传牌 15 块,村级公示牌
            150 块,14 个乡镇生态公益林分布情况表上墙。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足额兑现公益林补偿资金。
            实现护林员制度,190 名护林员实行划片负责,联防联管,林业部门加强监管,实行公益林与商品林分头
            管理。

                 生态公益林管理

                 2010 年 8 月,对省级公益林进行扩面工作,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到 31.93 万亩,其中国家级 9.22 万
            亩,省级 22.71 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 33.15%。建立公益林管理档案、公益林年度考
            核、公益林数据更新及调整、公益林补偿资金造册发放、专职护林员管理和年度考核及工资发放及其他
            公益林管理日常工作。2012 年,生态公益林面积 36.02 万亩,通过封山育林、阔叶林改造、抚育间伐林
            等营林措施,逐步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郁闭度,促进环境绿化,森林蓄积。2013 年,全县生态公益
            林面积 36.02 万亩,其中国家级 9.22 万亩,省级 26.8 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 37.39%,

            界定的生态公益林以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为主,根据自然条件,森林保护按权属和地类、功能类型、
            保护等级、经营措施、林分状况等五种管理模式,进行林地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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