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6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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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三节 山林权属




                 林地属性
                 2013 年,全县林地 96.32 万亩。其中国有林地 1.98 万亩,占总面积的 2.06%。集体林地 41.87 万亩,
            占总林地的 43.47%。合作林地为 1920 亩,占总林地的 0.2%。个体山林 52.28 万亩,占总林地的 54.27%。


                 山林延包

                 2006 年初,县域范围内全面开展以延长责任山承包期,核发林权证,换发集体山林、自留山林权证
            为主要内容的山林延包工作,并于 6 月份在健跳镇进行山林延包发证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7 月份
            在全县全面铺开,10 月底基本完成山林延包发证工作。山林延包发证工作中,各乡镇村对集体山、自留
            山的四址进行公示,并与邻村、相邻户之间进行认真核对,填写清册并签字盖章,共换发集体山《林权证》
            1045 本,山场 1.25 万块,面积 91.07 万亩,换证率 98%。国有山换发《林权证》8 本,山场 33 块,面积
            2.15 万亩,换证率 100%。责任山签订合同 614 份,签订率 100%。自留山换证 4.96 万本,山场 17.22 万块,
            面积 42.35 万亩,换证率 99.98%;《林权证》1045 本,山场 1.25 万块,面积 91.07 万亩,换证率 99.8%。
            责任山发证率 100%;统管山发证 502 本,山场 5016 块,面积 50.34 万亩,换证率 99.5%。2009 年,出台《三
            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花桥镇为试点单位,9 月份先行展开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有 289 块山林建立“身份证”。


                 山林纠纷调处
                 2007 年初,山林延包发证工作过程中,一些历史遗留的权属争议逐渐暴露出来,如不妥善解决,极

            易引发山林纠纷。为此,专门制订《重大山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并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依
            规的原则,及时核对界址、纠正错漏、落实稳控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至年底,共调处山林纠
            纷 8 起。2009 年初,下发《关于开展山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对新发生案件及遗留积案进行一次
            全面的排摸,共排摸出新老案件 7 起,其中,原遗留积案 2 起,新发生案件 5 起。全年共调处案件 5 起,
            其中,林地所有权争议案件 5 起,林木所有权争议 1 起。同年 8 月 13 日,宁海县长街镇 30 多人,在田
            湾岛上建造避灾屋,六敖镇盐灶、永丰、马庄等村村民闻讯前往制止,扣押宁海方所搬到田湾岛上的物资,
            予以登记造册,并移交给健跳边防哨所保管,避免流血伤亡事件的发生。2013 年,化解牛山岗半岛等 5
            起林地权属纠纷。


                 山林权属的金融与保险
                 2011 年,全县 31.93 万亩生态公益林按保险金额 300 元 / 亩的标准实施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2012 年,
            65.97 万亩商品林按保险金额 500 元 / 亩的标准投保政策性林木火灾险,保费总额 49.48 万元。至此,由

            政府全额出资对全县商品林进行统一投保,实现 97.9 万亩林木火灾保险全覆盖。2013 年,开展林权抵押
            贷款工作。选择符合条件的贷款单位 9 家,抵押森林面积 976 亩,森林资产评估价值 1195.74 万元。县
            信用联社作为首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对 9 家贷款户授信总额 501 万元,拓展林业融资渠道,
            解决林农贷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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