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8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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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1990 年,成立三门县消费者协会,参与对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
行调查、调解。对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通过媒介揭露、批评消费侵权行为。
1999 年,开通“12315”举报投诉电话,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维权约谈等制度,指导消费者快速便捷
地处理消费纠纷。2004 年,增设消协人民调解委员,全程代理消费者维权投诉处理。2007 年,14 个乡镇
建立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联络站,511 个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联络点,聘任农村消费维权监督
员 435 名。至 2013 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 119 件,结案率 100%。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06 年 3 月 9 日,城关一居民家用彩电突然发生燃烧,除电视机被烧外,还烧
毁房屋装修材料及室内家用电器和家具等,业主自己估价其家产损失在 30 万元,遂向三门县工商局投诉。
经县消协和消防部门共同勘查认定,造成事故的“元凶”是彩电质量问题,经核实家产损失情况后,县
消协组织消费者和经销商及彩电生产厂家进行协商处理。最后,达成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 19.5
万元的书面协议,取得各方都能认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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