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4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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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续表 21-10
年份 审计项目 被审计单位 结果及建议
县财政及 20 个单位 跟踪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情
2009 同级审
纳入外围审计项目 况,跟踪表明,整改情况较好。
审计建议税收征管应由地税专业部门负责。针对审计发现的契
税管理漏洞,与国土部门土地数据进行纳税比对,查出 2007
年~ 2010 年 5 月漏缴契税共 72 家合计金额 3335.4 万元。首次对
2010 同级审 县财政 村级留用地管理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农村留用地招拍挂程序、土
地出让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专题上报县政府,县政府采纳审计
建议,修订补充和完善《三门县农村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办
法》相关条款。
配合台州市审计局承担三门县政府性债务审计,派出 1 名审计骨
2013 同级审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干参加台州市审计局对临海市乡镇决算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89 年~ 2013 年,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对各项行政性收费、事业费收入、罚没收入以及教
育系统进行重点审计,实行“全面审计”,广泛运用审计 + 审计调查模式。
1990 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制止乱收费。对教育局 1989 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抽审三门中学、
六敖中学、健跳中学、海游小学。查出违纪金额 8.49 万元;16 个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未发现违纪事项、
财务基本合格的单位 9 个,有违纪事项的单位 7 个,查出违纪金额 1.5 万元。
1991 年,对 13 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审计结果无违纪违规问题和财务收支基本合规的单位
有 5 家,其余单位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审计资金金额 1418.52 万元,违纪金额 65.52 万元。
1992 年,对 15 个行政单位进行经常性定期审计,查处违纪资金 7.95 万元,应上缴财政 5.5 万元,
隐瞒税收和其他收入 4.79 万元。对漏缴“两金”、私设“小金库”,以拨代支等问题提出建设性处理意见。
1998 年,查出县供电局以“大工费”“技工费”等名义,虚列工程支出,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33.4
万元;农电总站私设“小金库”8.74 万元。经追溯以往年度的财务收支和延伸调查下属企业及相关企业,
查实违纪金额 187 万元,电力系统一些干部的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1999 年~ 2002 年,改进行政企事业单位审计。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以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为目标,
对各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各项事业费收入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减轻企业、农民、病人
和学生的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3 年~ 2004 年,重点抓好教育系统审计。2003 年,通过对教育系统 3 个单位的审计及审计调查,
摸清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状况,检查乱收费、占用学生代管费以及增加学
生经济负担等违纪违规问题。经审计,发现教育系统基建负债较大,至 2002 年底,基本建设负债总额为
11681.75 万元。被审计单位普遍存在工程“带资承包”、招待费等消费性支出较大问题。在对亭旁中学的
审计中,查出会计贪污、挪用公款等重大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部门进一步查处。对中医院的审计,摸清
中医院的财务收支状况,反映医疗行业在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卫生、药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005 年~ 2006 年,重点安排教育、卫生系统审计和几年来未审计的单位进行审计,完成审计项目 30 个,
查处违规行为金额 1260 万元,其中上缴财政 150 万元。对教育系统审计中,移送案件 2 件 2 人。
2007 年,审计 + 审计调查模式广泛运用,对交通养路费进行审计调查。
2008 年~ 2013 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81 项,有效制止乱收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
廉政建设。2008 年,对社保资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存在问题整改到位。2009 年,对社保基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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