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2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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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巡逻设卡

                 1997 年 6 月 28 日,成立巡特警大队,负责县城巡逻。1998 年~ 2001 年,健全巡逻网络,实行以徒步、
            自行车、机动车巡逻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巡逻方式。受理报警 3537 起,出动警力 1361 人次,为群众
            排优解难 374 人次。2001 年 6 月,巡特警大队合并到交警大队。2008 年 6 月,巡特警大队恢复。2008 年~ 2013
            年,设立三个巡逻设卡中队,轮流负责城区巡逻和岭枫公路卡点设卡。盘查车辆 22860 辆,人员 26385 人,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344 人。完成各类处理突发事件、保卫任务 51 起,处置群体性苗头事件 36 起。


                 户政与人口管理

                 户口管理 1989 年 4 月,依据在乡村任教 10 年以上,并保证继续在乡村任教满 10 年为条件的教师,
            予以解决子女农转非 1 人,先后办理 204 名教师。6 月下旬,各派出所接管驻地乡(镇)的常住户口,建
            立和健全申领、补领、收缴居民身份证、受理居民身份证换发、人像采集工作、人口四项变更的登记,
            定期核对户口、人口统计、证件使用查验、户口档案保管保密等制度。1990 年 2 月,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
            1993 年 7 月 8 日,落实县政府“凡收取城镇综合设施配套费 15000 元,办理一个‘农转非’户口”的规定。
            1997 年始,开展集中换发有效期为 10 年的居民身份证工作。1998 年,常住人口信息上微机管理。对子
            女投靠、夫妻投靠、购房落户、投资兴办实业落户、务工经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情形放宽进城落户
            条件。2001 年~ 2002 年,加大海游镇建成区农业户口农转非力度,共集聚人口 3821 人。2004 年,完成
            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和改造,停止换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集中换发第二代身份证。2005 年~ 2006 年,
            开展身份证号码重号纠正、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同名同号”人口清理核对等工作。申请领取二
            代证周期由 60 天缩短为 30 天。2007 年,出台《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管理规定的通告》,
            2012 年 8 月出台补充意见,规定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前属三门县农业户口,按一定标准和要求可
            以迁回原籍农村落户。2008 年始,县内可以办理户口网上迁移。2009 年,浙江省准予获得全国和全省优
            秀农民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由原籍迁入本省就业地。10 月 14 日,为被评为省优秀农民工的浙

            江三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张新发签发首张《准予迁入证明》。2011 年,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
           “同名同号”人口清理核对等工作。2012 年,全面清理重户重人、假出生证登记和死亡未销事宜。2013
            年 1 月起,停止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9 月,实行二代证指纹采集工作。
                 办证中心窗口 1998 年 10 月,公安办证中心建成,设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暂住人口管理和治安、
            出入境、消防等 6 个办证点。2002 年 1 月,海游派出所户籍室并入公安办证中心,并进驻位于上洋路的
            县政府审批办证中心。2005 年,出入境办证搬回出入境管理科。2008 年,禁毒大队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证
            件移到行政审批科窗口。2013 年,公安办证中心窗口受理户政、治安、消防、禁毒办证业务。
                 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 1990 年~ 1994 年,各派出所在驻地集镇发放《暂住证》,加强对暂住人
            口的管理。1995 年~ 1996 年,成立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1997 年,完善暂住人口的“三级管理”网络(县、
            乡镇、村居)。1998 年~ 2004 年,先后开展暂住人口整治、暂住人口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流动人口、
            暂住人口大清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建设季活动、流动人口专项整治、流动人口“百日大整治”等
            专项活动。取消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废止租赁房屋登记核准、收容遣送办法等制度。2004 年,推行流

            动人口网上申报登记和企业自主管理,对出租房屋尝试旅馆式、委托式管理。2005 年,实行流动人口暂
            住证、计生证、就业证三证合一管理(简称“一证式”管理),证件名称统一规范为“暂住证”。2007 年,
            成立暂住人口管理大队,在海游、珠岙、健跳、亭旁、小雄派出所建立管理中队,招聘 51 名管理队员。
            2009 年,建立企业外来人口联络员制度,实行外来员工通过暂住证和身份证来领取工资卡的“一卡双证”
            制度。10 月,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2012 年,形成公安主管、村企自管和房东协管的流动人口
            管理组织网络。2013 年 1 月,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成立,负责全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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