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8 - 《三门县志1989-2013》
P. 828
三门县志(1989—2013)
第六节 消防
消防队伍和设备
1994 年 7 月,县公安局消防科升格为消防大队(正营级),担负全县灭火抢险救援任务。1990 年,
企事业单位有专职消防队员 38 人。1991 年,有专职消防队 6 支,队员 46 人。至 2013 年,配备水罐车,
泡沫车、云梯车等消防执勤车辆 7 辆,宣传车 1 辆,指战员 30 人,文职人员 25 人。镇(街道)拥有专
职消防队 6 支及核电消防队 1 支,消防执勤车辆 15 辆,执勤人员 65 人。2012 年,浙江省公安厅授予集
体三等功,公安部授予“成绩突出公安消防大队”。
三门县中心消防站,坐落县城光明中路 7 号,为二级消防站。1996 年,从人民路 27 号搬入,为消防
大队和消防中队合用。占地面积约 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060.61 平方米。营区内有建筑 4 幢,为
砖混结构,其中,业务用房(部分为宿舍)2 幢,干警住宅及集体宿舍 1 幢,其他用房 1 幢。设有标准训
练跑道、训练塔、活动场地与绿化用地。2003 年 9 月,临街附属综合楼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11 年,
滨海新城中心消防站完成用地规划,土地由原来的 7 亩增加到 18 亩。
火灾预防
1989 年~ 1999 年,消防管理部门通过举办广播讲座、编发消防简报等,开展防火宣传,1992 年以
后每年消防宣传日开展不同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2000 年~ 2004 年,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理念,
提出“贯穿一条主线,依托两大平台,实现三个推动”的工作目标,利用“3.5”志愿者活动日、“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日、“12.4”法制宣传日、“119”消防日等开展普法行动,每年参加消防活
动的各级政府领导、机关、学校和村庄的干部群众及学生近 2000 人。2005 年~ 2008 年,开展缓降逃生
等各种项目的演习。2009 年~ 2013 年,每年累计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接待来访群众
达 800 余人,到工厂、学校、村居 2 ~ 3 次,向群众学生开展讲解消防知识和做逃生演习。1998 年~ 2013
年,培训消防员,发证 1960 人。
消防监督和整治
1996 年,在第六次全国安全生产周期间以检查公共消防设施为重点,共检查 18 个单位,发现隐患 26 条,
责令停止使用建筑 1 幢,停业整顿歌舞厅 3 家。1997 年,对制鞋、服装、彩灯和公共场所等 382 家集生
产、仓库、宿舍为一体的“三合一”企业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发整改通知书 25 份,停业 1 家。确定以
星级、涉外、床位在 80 张以上和伴有歌舞厅的 60 家宾馆饭店为重点,开展地毯式检查整治。1998 年~ 1999
年,继续开展“三合一”厂房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共检查各类“三合一”企业 1270 家,填发责令限期整
改通知书 400 份,责令停业整改 12 家,查封关闭 1 家,搬迁“三合一”企业床位 300 余张。2000 年~ 2001
年,对液化汽油气经营点和自管单位进行清理整顿。2002 年,实施行政处罚 79 起,其中,罚款单位 22 家、
个人 27 家、警告 13 家、停止使用 5 家、停产停业 12 家,处罚金额 14.4 万元。2003 年,查处火险隐患
和不安全因素 120 余处,及时整改 70 余处,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35 份。2004 年~ 2007 年,出动检查
人员 201 人次,检查单位 330 个,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547 处,对 3 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其中 1 家企
业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2008 年,开展完成审核项目 139 个,验收 91 个,开业检查 12 个,发出《责令
期限改正通知书》143 份,《复查意见书》155 份,行政处罚 64 起,罚款金额 26.33 万元。2009 年~ 2011
年,检查消防控制室 33 家,发现和整改隐患 11 处。2012 年~ 2013 年,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
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