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8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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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侦破一批狱内犯罪案件。2004 年,对 2002 年以来的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不按法律
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6 年,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建立逐案审查、逐件登记、
逐人建档的工作机制,开展纠正超期羁押专项检查工作。2009 年,开展核查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
项行动,共考察监外执行罪犯 784 人次,发现脱管漏管 15 人次,发出检察建议 15 份。驻看守所检察室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2010 年,开展检察信箱和检务公开进监室活动。同年,驻
所检察室再次被省检察院评定为规范化检察室。2012 年,建立“网格式监督、组团式服务”的社区矫正
监管模式。2013 年,出台《关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突出工作原则,明确审
查范围、细化审查项目、规范审查程序,在浙江省率先探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最高人民检
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先后转发这一经验做法及实施办法,并在全国推广。
至 2013 年,呈报减刑假释 550 人,纠正呈报不当 47 人,发出检察建议 482 件。
1989 年~ 2013 年监所检察一览
表 27-20 单位:人、件
年份 呈报减刑假释等 纠正呈报不当 检察建议 年份 呈报减刑假释等 纠正呈报不当 检察建议
1989 2002 22 8
1990 17 2003 23 28
1991 3 2004 28 26
1992 39 2005 47 29
1993 25 2006 48 33
1994 2007 33 39
1995 2008 45 8 44
1996 2009 51 3 38
1997 20 9 2010 43 14 47
1998 1 13 2011 54 3 25
1999 5 15 2012 82 2 19
2000 7 8 2013 54 1 10
2001 3 7 合计 550 47 482
第七节 民事行政检察
2003 年,开展法律咨询、发放资料,走访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2005 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
检察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节省司法资源,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关于民事、行政案
件使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实施意见》。同年,开展“科技装备应用年”,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科
技强检进程。2007 年,对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督促民事起诉 7 件,防止
国家资产流失 4845 万元。2012 年,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金延迟缴纳、乡镇合作基金会借款本息延迟归还专
项监督,办理民事督促起诉 12 件,收回国有资产 1.17 亿元。同年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
息平台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报备机制和走访巡检机制,向工商、环保、水利等单位发出 10 份纠正违
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的检察建议。2013 年,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民事行政监督领域向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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