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3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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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编 法 治




               “五五”普法(2006 年~ 2010 年)

                 2006 年,着眼构建“大普法”格局,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
            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2007 年,组织县“五五”普法讲师团赴各乡镇、社区举办法律讲座,
            介绍新颁布的《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向农村重点普法宣传《农村土
            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与农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2008 年,
            与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在珠光集团三门圣诞用品有限公司举办《就业促进法》培训班。为全县 72
            所中小学配备专职法律副校长,为学生进行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知识 30 余次,

            接受法制教育的老师、学生、家长 5000 多人次。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做好《中国共产党章程》《宪
            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宣传。2009 年,在《2009 年县委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和《2009 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大法制教
            育的比重。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书籍。开展《消防法》
           《水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有奖竞答明信片发行活动。2010 年,制定和完善《三门县中小学法制副
            校长管理办法》,开展法制安全进校园宣传。联合县检察院,到 14 个乡镇,对乡镇和行政村两委以上干
            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并现场接受法律咨询。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质量推进年活动,
            县级民主法治村建设率 81%。海游镇松门村等 15 个行政村,获得市“民主法治村”称号;海游镇新场村、
            珠岙镇西陈村上报申评省级“民主法治村”。2011 年,三门县被授予省级普法先进县称号。


               “六五”普法(2011 年~ 2015 年)
                 2011 年 1 月,在县城开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活动。“3·15”期间,以“消费与民生”
            为主题,开展广场咨询,走进老年消费教育基地、蟠龙社区等活动,在三门中学举办“生态消费进校园
            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 月 26 日,以《禁毒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上街设立宣

            传点,摆放禁毒展版,散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利用手机短信群发禁毒宣传标语。2012 年,“3·15”
            期间,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有奖消费维权、义工骑游宣传等活动,宣传《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013 年,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天地》栏目,设立法制家
            长学校、农村远教频道播放普法视频;《新三门报》开辟“六五”普法专栏,进行大众普法;开通网上普
            法微博,推动网络普法。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在每年 3·23 世
            界气象日、5 月份法治宣传月、6·25 全国土地日、6·26 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开展相关法
            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第三节 人民调解




                 调解组织

                 1992 年,协助海游镇建立 6 个居委会调解组织。1996 年,在亭旁镇开展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试点,建立镇调解组织基金会。1999 年,六敖、亭旁、珠岙、高枧、海游等乡镇建立片调解委和乡镇调
            解中心。2001 年,与宁海、天台等县市 8 个周边乡镇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设立海事渔事调解委员会、
            集贸市场调委会、行政接边地区联合调委会等各类调解组织近 10 个。2003 年,全面开展新时期人民调解
            规范化建设。2005 年,对 14 个乡镇、509 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共调整人民调解员 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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