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4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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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二节 构 成
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分别由县机关、乡镇、政法系统、垂直管理单位(质监、药监、工商、地税
等)行政编制等构成。2007年全县登记公务员1524人,其中:大专以上1286人,男962人、女562人,中
共党员1310人,省、市管领导26人、党委系统243人、政府系统717人,乡镇机关538人。
第二章 待 遇
第一节 在职公务员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
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1993年10月,实行新中国成立后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以职务等级工资、1985年以职务
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建立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
制度,即职级工资制,工资由职务、级别、基础和工龄工资(每工作一年按1元发给)组成,建立正常
升级和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
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 1997年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
1999年7月,基础工资调整,由原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
每人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2001年1月,工资调整,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10月,级别工资标准
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2003年7月,职务工资从最低100元、最高1450元相应调整至最低130元、最高1750元。
2006年7月起,实施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基本工资由1993年建立的职务、级别、基础、
工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级别由15个调整为27个,
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第13个月
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有:晋升职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年度考核结果累计
五年称职及以上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
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及相关福利待遇。
第二节 离退休人员
至2007年,青田县离休185人,机关公务员退休903人。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参加议政,担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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