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2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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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第三章 武装警察部队
第一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田县中队
1983年1月,青田县公安局人民武
装警察中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队浙江省总队丽水支队青田县中队
(简称武警青田中队),隶属武警丽水
支队,实行地方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
双重领导。武警青田中队为连级建制,
下设班。以看守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
反恐为中心任务。
2001年7月,武警青田中队党支部
被武警总部党委评为“基层先进党组
织” 。
2003年12月,武警青田中队被武
警总部授予“基层建设标兵中队”,省
委副书记夏宝龙出席颁奖。
1988~2007年,武警青田中队被
武警省总队记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
7次。被武警总部、总队、支队,省、市、
县党政机关评为先进集体70次,52名
图3-9-11 省武警总队召开向武警青田中队学
官兵立功,90名战士加入中国共产党,
习大会(2003.12)
23名战士直接提干或考入军校。
第二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田县消防大队
1971年1月,青田县消防分队成立,下设2个战斗班、1个防火小组,配解放牌水罐车1辆,队址在
鹤城中路39号,隶属青田县人武部,1976年,改由县公安局管辖。
1983年1月,消防分队改名为消防中队,纳入武警部队序列,组织人事由丽水地区武警支队消
防科主管,业务由县公安局领导。
1985年3月,青田县公安局消防科建立,管辖消防中队,副营级建制,隶属丽水地区消防大队,
下设战斗班2个,配水罐消防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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