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8 - 青田县志(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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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7)
续表
项 目 标 准 统一定点 投亲靠友 自谋职业 养老保险 自谋出路 备 注
过渡期生活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补助费
过渡期生产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补助费
移民自行搬迁的,按县内安置人均 380 元、县外安置人均 480 元的标
搬迁运输费 480 准发给移民个人;政府统一搬迁的,由迁出地乡镇政府统筹。投亲靠 480
友安置的按人均 480 元发给移民个人
搬迁损失 统一投保
500 480 480 480 480 480
误工补助费 20
奖励 5000
18680 (扣除征用建房
合计 21655 8680 9260 8680 26435
用地费用)
生产生活设施补偿费
水库淹没区和坝址、施工影响区的移民生产生活设施、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等各类实物,
房屋附属设施补偿费 根据华东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调查的实物指标,经动迁地乡镇政府按实核定,按照青政发
零星果木补偿费 〔2003〕6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给移民
第六节 后期扶持
根据中央、省有关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规定,至2009年4月底,全县核定登记滩坑水电站移民后
期扶持人口23252人,其中直补到人22250人、项目扶持1002人;每个直补人口每年享受直补金600
元,连续20年; 2007年、 2008年,立项实施后期扶持项目152个,安排资金894郾26万元。
2003~2007年,县政府出台
《县内安置移民优惠政策实施意
见》、《关于加快移民安置小区经
济发展的有关规定》、《关于鼓励
移民发展农业生产的若干意见》
等6个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文件,有
关部门为移民减免规费、提供优
质服务;安排47个县直部门结对
联系移民安置点,落实党员干部
结对帮扶低收入移民户,将符合
条件的特困移民699人全部列入
最低生活保障,对因重大疾病或
事故致贫的移民进行救济救助,
图7-2-12 油竹移民小区服装来料加工点(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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