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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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统一征地
2006 年,庆元县统一征地办公室与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从耕保科分出,独立成为一个部门。
同年,庆元县完成北门工业小区、东山洋工业园区、安南乡千户避险、安南乡政府搬迁、淤上乡千户避
险、浙江省庆元广播转播台、方格公司、反岙灾民安置小区、上坑岙灾民安置小区土地征收,征收耕地
405949.63 平方米,支付补偿费用 27079888.91 元,参加失地保险 898 人。2007 年,征收黄田洋工业园区、
五四灾民安置小区、屏都中学扩建、菊水工业园区、黄田镇工业园区、屠宰场、济川路、城东小学、下
山脱贫小区、西演农家乐、杨楼梯级电站土地,征收耕地 453921.34 平方米,支付补偿费用 36014385.86 元,
参加失地保险 400 人。2007 年,制定《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庆元县城市规划区内村集体留用地
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庆元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08 年,征收西演农家乐、城东中心小学、同济
新村幼儿园、同德新村二期、城西加油站、气象站、反澳过境线、黄坞工业园区、建飞博物馆、庆元至
百山祖公路土地,征收耕地 11.67 万平方米,支付补偿费用 1209.31 万元,参加失地保险 198 人。2009 年,
征收竹口路政、城东小学防洪堤、竹口低山缓坡改造、梨壁山庄、五一农家乐、黄田卫生院、城东大桥南、
庆元至百山祖公路土地,征收耕地 12.44 万平方米,支付补偿费用 1505.34 万元,参加失地保险 52 人。
2009 年,制定《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2010 年,
相继开展 54 省道改建、长深龙庆段高速公路、和山小学扩建、濛洲街延伸、城东大桥和会溪工业园区下
垄片、菊水洋边下山脱贫点等重大项目土地征收,共计征收土地面积 164.2 公顷,支付各种土地补偿费
8109 万元。
土地市场
1991—1993 年,全县供地 108 宗,面积 55.04 公顷。其中,商服用地 16 宗,1.76 公顷;住宅用地
16 宗,1.58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24 宗,7.41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0 宗,9.13 公顷;交通运
输用地 16 宗,26.94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 宗,3.59 公顷;特殊用地 2 宗,4.63 公顷。1993 年,
庆元首次拍卖国有土地。2000 年,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31 宗,面积 9514 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
金净收入 165.5 万元。其中对安南乡一块地 3024 平方米采用拍卖方式。2001 年,江山贝格房地产开发公
司入驻庆元,之后有聚丰置业、巨龙、金诚、银泰、瑞丰等房地产公司在庆元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量
和交易量逐步扩大,对城市发展起到推动作用。2006 年、2007 年,供地率分别为 96.58%、95.08%,达到
省政府的要求。2008 年,县政府出台《庆元县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若干规定(试行)》
(庆政发〔2008〕136 号)、《庆元县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暂行规定》(庆政发〔2008〕126 号)等文件,规范
土地二级市场。2009 年,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904 宗,面积 13.26 公顷,土地出让合同总价
款 6298.13 万元。其中办理私人建房 891 宗,面积 7.09 公顷。对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严格实行招标拍
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制度;出让土地 7 期,挂牌出让土地 13 宗。其中,工业
用地 6 宗,住宅用地 3 宗,出让总面积为 6.92 公顷,土地出让金合同数额 5513.86 万元。2010 年,办理
划拨补办出让用地 40 宗,房改房、集资房补办出让 330 户,返还地补交出让金 13 宗,土地出让金合同
数额为 340 万元。
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土地整理是山区实现占补平衡的重要手段,庆元县土地后备资源贫乏,按照“占一补一”
的政策,就必须加大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力度。2008—2009 年,庆元县规划立项省统筹土地开发项目 16 个,
面积 227.47 公顷。2009 年末,16 个项目工程基本竣工,省统征办组织竣工复测,验收后可新增耕地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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