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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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城乡建设









                                          第二章 城市管理






                 1980 年,县建设部门(县基建局)改组县卫生局保洁工作队,成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县环卫

            所),有保洁员 5 人,主要从事府后街和石龙街清扫保洁和城区粪便清运。1989 年,启动鹭鸶岙垃圾填埋
            场建设并投入使用,解决县城垃圾焚烧和倾倒于松源河造成二次污染问题。1994 年起,县城市管理综合
            监察大队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查处违法建设情况,审批危旧房修缮和小区房屋装修,对影响市容
            市貌的其他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第一节 市容管理



                 2003 年,庆元相继制定出台《县城沿街店面装修管理规定》《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协议》《县城流动摊
            点夜市管理办法》等管理规范,采取划分责任区、定员定岗、重点布控、错时管理、疏导结合、签订门
            前三包责任书等管理措施。2010 年,全县查处违法建设案件 35 起,受理自行申报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
            72 起,审批危房修缮 23 户;开展现场禁止饲养生猪治理工作,规范非法放养狗。1994—2010 年,县城
            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共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300 多次,查处违反市容管理行为简易案件 21530 件,
            劝导纠正不文明行为 20000 多次,发放宣传资料 5 万多份。




                                               第二节 环卫管理


                 人员、设备

                 1990 年末,县环卫所有环卫工人 27 人,粪便清运由最初手动摇桶更新为盘式拖拉机排污,街道保洁、
            垃圾清运实现拖拉机式半机械化运输,保洁面积从最初 2 万平方米扩大到 14 万平方米,每日清运污水十
            多车。1991—2000 年,城区人口大量增加,城区保洁面积扩大到 40 多万平方米,县环卫所通过招聘、分
            配方式增加干部职工 10 人。2004 年,《庆元县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制定及审批城镇居民生活垃圾
            处理费收费标准,实行有偿服务。推行县城主要街道、社区保洁承包权招标,试行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
            实现管干职能分离。2007 年 9 月,委托县自来水厂开征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 3 元。2010 年,
            县环卫处有一线保洁员 112 人、清运车 3 辆、洒水车 2 辆、排污车 1 辆、工具车 1 辆。城区保洁面积 90
            万平方米,中转站 20 个,日清运垃圾 10 万千克,公厕 15 座。


                 垃圾填埋场

                 2004 年 4 月,县城发公司动工建设鸟笼湾垃圾填埋场,7 月完成道路建设,投入使用。填埋场位于
            松源镇大坑村,占地面积 9 公顷,总库容是 60.8 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垃圾量是 15 万千克,分填埋区、
            污水处理区、管理区等区块。设计使用年限 20 年,总投资 1834 万元。2006 年,垃圾填埋场拦渣坝工程、
            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县城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被省建设厅专家组评为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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