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2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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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第一章 公安
1991 年,庆元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设政保科、治安科、预审科、秘书科、消防科、政纪科、
法制科、户政科、刑侦队、交通警察队、看守所。2010 年,县公安局内设纪委(监察室)、政治处(警务科、
宣教科)、办公室(控告申诉科、110 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法制科(2007 年更名法制室〈信访室〉)、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科)、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警卫科)、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
队于 2009 年另设)、巡特警大队(与城区中心派出所合署,2007 年 1 月 15 日分设)、后勤科(2007 年改
称警务保障室)、办证中心(2008 年撤销,设行政许可科,2010 年改为行政审批服务科)、信息通信与公
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2010 年改名网络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挂牌治安拘留所,2006
年更名县拘留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禁毒大队,2009 年增设);基层派出所有城区中心派出所(城
区分局)、菊隆中心派出所及五大堡、万里林、竹口、黄田、新村、荷地、左溪、安溪派出所(2007 年增设)。
第一节 惩治刑事犯罪
刑事案件侦破
1991—2010 年,庆元县发生刑事案件 9850 起,破获 6433 起,破案率 65.31%,缴获赃款和赃物
5126.56万元;先后破获荷地“1·14”投毒杀人案、胡某某白闯系列案件、郑某某跨省流窜系列盗窃案、“1·15”
故意杀人案、“10·6”故意杀人案、“12·20”金店被劫案、“5·15”故意杀人案、“8·6”故意杀人案、
“8·28”故意杀人案、“5·7”入室抢劫案、荷地“4·3”故意杀人案、黄田“4·15”案、白天鹅宾馆“8·21”
故意伤害致死案。
刑侦技术
1994 年 4 月,县公安局指派 2 名侦察员到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接受培训,1995 年 4 月 16 日,携带警犬“德
力”和“英奔”学成归来。2001—2010 年,刑侦大队先后配置电动开颅机、远程比对仪、502 指纹熏显柜、
案件现场计算机绘图系统等设备,可勘查现场 528 个,实际勘查现场 528 个,勘查率 100%。
第二节 治安管理
经营场所排查
1991 年,换发治安许可证,与服务性行业和特种行业签订治安责任合同书。1992 年,整顿公共场所,
办理经营手续 177 家。2004 年,推行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星级化管理模式,县城旅馆安装旅馆业治安
管理信息系统。2007 年,开展清理整顿保安服务业。2008—2010 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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