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1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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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 法治
1949 年 7 月,庆元县人民政府设立公安科、司法科(主管审判和司
法行政)。同年 8 月,公安科改为庆元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50 年,庆元
县人民法院成立。1954 年庆元县人民检察署建立,1955 年改称庆元县人
民检察院。1956 年,庆元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改为庆元县公安局。1957 年,
检察、公安、法院合署办公。1975 年,庆元公安局、庆元县人民法院复建。
1978 年,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复建。1981 年,庆元县司法局成立,主管法
制宣传、公证、律师、调解等工作。
1991—2010 年,庆元县政法系统各部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为载体,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
和人民生活创造优良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一把手
负总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1995 年,庆元县被中宣部、司法部
列为“依法治理百强县之一”。2010 年,20 个乡镇都是平安乡镇,人民群
众安全感满意率 98.18%,实现 2005—2010 年省级平安县六连冠,获省委、
省政府“平安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