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1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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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
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七年不登,迄于是岁,三吴尤甚。米有价无籴所,甚者米一升数
百钱,京邑亦至百余钱,饿死者十之六七。富人多贯珠玉、锦绣,相交枕死于道路。前年,会稽
雨绩于山泽,绩初如纻麻,晚似地毛,至是饥人将拾,死不能葬,横尸原野,如乱麻焉。诏公卿
致祭山岳祈雨,以穄谷种付以东诸郡。
资料来源:《宋书》卷七《前废帝纪》、〔唐〕李嵩《建康实录·宋孝武皇帝》。
南北朝宋后废帝元徽四年(476年)
元徽末,大雪,商旅断行,会稽剡县至村里比屋饥饿。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五十五《韩灵敏传》。
南北朝宋顺帝异明元年(477年)
十月,恒燠,於潜桃、李、柰结实。
资料来源:《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
南北朝宋顺帝异明二年(478年)
二月,於潜翼异山一夕52处水出,流漂居民。
资料来源:《宋书》卷三十三《五行志》。
南北朝宋顺帝异明三年南齐高帝建元元年(479 年)
四月乙亥,桐庐县暴风雷电,扬沙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九月,以吴、吴兴郡遭水,
诏减今年田租。
资料来源:《宋书》卷三十《五行志》、《南齐书》卷二《高帝纪》。
南北朝南齐高帝建元二年(480 年)
吴、吴兴等郡大水。夏,吴郡又大水。六月,以昔岁水旱,曲赦遭水尤剧之县。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十九《五行志》、《南齐书》卷二《高帝纪》。
南北朝南齐高帝建元三年(481 年)
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80余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十九《五行志》。
南北朝南齐高帝建元四年(482 年)
六月,蠲吴兴等遭水县租调。
资料来源:《南史》卷四《齐世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