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2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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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南齐武帝永明三年(485年)





                                         有大鸟集会稽上虞县,其年他处大旱,该县大水。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十九《五行志》。





                                          南北朝南齐武帝永明四年(486年)





                                          二月丙寅,大风,吴兴偏甚,树叶皆赤。



                                          资料来源:《南史》卷四《齐世祖纪》。





                                          南北朝南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年)




                                         八月乙亥,诏以今夏雨水伤稼,吴兴等郡田农多伤,蠲其租调。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三《武帝纪》。





                                          南北朝南齐武帝永明六年(488年)





                                         吴兴频年失稔,今岁尤饥馑,而会稽丰登,商贩往来,倍多常岁。税吏欲于要津增设4埭,



                                 以倍税收。顾宪之奏议阻之。八月乙卯,诏以吴兴等水潦,赐被水之乡痼疾笃癃口2斛、老疾


                                 1斛、小口5斗。



                                          资料来源:宋咸淳《临安志》卷八十九《纪事》、《南齐书》卷三《武帝纪》。





                                          南北朝南齐武帝永明八年(490 年)





                                         四月六日,雷震会稽山阴,恒山保林寺刹上四破,电火烧塔下佛面,窗户无异。十月丁丑,


                                 诏以吴兴水淹过度,开所在仓赈赐。



                                          资料 来源:《南齐书》卷十九《五行志》、《南齐书》卷三《武帝纪》。





                                          南北朝南齐武帝永明九年(491年)





                                          八月,大水,吴兴偏剧。子良开仓,赈救贫病不能立者,于第北立廨收养给衣及药。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四十《竟陵文宣王子良传》。






                                          南北朝南齐明帝建武二年(495年)




                                          建武二年至四年,每秋七月、八月辄大风,三吴尤甚,发屋折木,杀人。冬,吴郡雨水伤稼。



                                          资料来源:《南齐书》卷十九《五行志》。





                                          南北朝梁武帝中大通二年(530年)





                                         吴兴郡屡以水灾失收,有司上言当疏浚大渎以分泻浙江。是年春,诏刺史王弁发吴郡、吴


                                兴、义兴三郡民丁就役。昭明太子以吴兴累年失收,民颇流移,上疏力谏止之。



                                         资料来源:《梁书》卷八《昭明太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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