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7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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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
苏轼至杭州,时大旱,饥疫并作。轼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分之一。
资料来源:《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
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
八月之末,秀州数千人赴郡诉风灾,吏以法有诉水旱而无诉风灾,闭拒不纳。众相拥挤踩
踏,老幼死者11人。
是岁,浙西水灾。
资料来源:〔宋〕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宋史》卷十七《哲宗纪》。
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
七月己巳,苏轼疏言:浙西诸郡二年灾伤,而今岁淫雨过常,大水尤甚,湖州、苏州、常州之
水遂合为一,太湖、松江与海渺然无辨,因二年不退之水,非独今年积雨所致。杭州死者50余
万,苏州30万。己卯,诏赐米100万石,钱20万缗赈之。时侍御史贾易等疏论浙西灾伤不
实,杭州累年灾伤不过一二分,轼则张大其言,以甚于熙宁七八年之患,乞行考验。是岁,两
浙水。
资料来源:《续资治通鉴·宋纪》、〔宋〕苏轼《进单锷吴中水利书状》、宋咸淳《临安志》卷八
十九《纪事》、《宋史》卷十七《哲宗纪》。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
福建、两浙海风驾潮,害民田。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七《五行志》。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
秋,湖、秀等州海风害民田。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七《五行志》。
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
夏,两浙旱饥,诏行荒政,移粟赈贷。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六《五行志》、《宋史》卷十七《哲宗纪》。
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
是岁,两浙湖、秀等州尤罹水患。
资料 来源:《宋史》卷六十一《五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