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7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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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





                                           苏轼至杭州,时大旱,饥疫并作。轼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分之一。


                                           资料来源:《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






                                           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




                                          八月之末,秀州数千人赴郡诉风灾,吏以法有诉水旱而无诉风灾,闭拒不纳。众相拥挤踩



                                  踏,老幼死者11人。



                                           是岁,浙西水灾。



                                           资料来源:〔宋〕洪迈《容斋随笔·五笔》、《宋史》卷十七《哲宗纪》。





                                           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





                                          七月己巳,苏轼疏言:浙西诸郡二年灾伤,而今岁淫雨过常,大水尤甚,湖州、苏州、常州之



                                  水遂合为一,太湖、松江与海渺然无辨,因二年不退之水,非独今年积雨所致。杭州死者50余



                                  万,苏州30万。己卯,诏赐米100万石,钱20万缗赈之。时侍御史贾易等疏论浙西灾伤不



                                  实,杭州累年灾伤不过一二分,轼则张大其言,以甚于熙宁七八年之患,乞行考验。是岁,两


                                  浙水。



                                          资料来源:《续资治通鉴·宋纪》、〔宋〕苏轼《进单锷吴中水利书状》、宋咸淳《临安志》卷八



                                  十九《纪事》、《宋史》卷十七《哲宗纪》。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





                                           福建、两浙海风驾潮,害民田。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七《五行志》。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





                                           秋,湖、秀等州海风害民田。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七《五行志》。





                                           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





                                           夏,两浙旱饥,诏行荒政,移粟赈贷。



                                           资料来源:《宋史》卷六十六《五行志》、《宋史》卷十七《哲宗纪》。





                                           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





                                           是岁,两浙湖、秀等州尤罹水患。



                                          资料 来源:《宋史》卷六十一《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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