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7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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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永乐六年(1408年)





                                           海宁县海决,陷没赭山巡检司。


                                           资料来源:清乾隆《海宁县志》卷十二《灾祥》。





                                           明成祖永乐七年(1409年)





                                           七月甲申,丽水县言:霖雨,山水骤溢,坏庐舍,没田稼,漂流人口。命户部遣官抚视。



                                          八月十二日,松门、海门、昌国、台州四卫并楚门等6000户所飓风骤雨,坏城垣,漂流房


                                  舍。黄岩县飓风坏官库,案牍皆失。临海县淹没田稼。天台县大风拔木没禾,倾屋无算。杭



                                  州江潮冲激,塘岸崩毁。秋,浙东雨雹。


                                          资 料来源:《明太宗实录》卷九十四、卷九十六、卷一百九,明万历《黄岩县志》卷七《纪变》,



                                  清康熙《天台县志》卷十五《灾祥》,明嘉靖《仁和县志》卷六《水利》,《明史》卷二十八《五行志》。





                                           明成祖永乐八年(1410年)





                                          二月癸丑,巡按御史言:湖州田地荒芜甚众,治水官蔽不以闻,乃于乌程县熟田内捡稻穗



                                  繁者,数其颗粒及300之上为秉以闻,谓为丰稔太平之瑞,宜加诘责。


                                           七月,平阳县潮溢,漂没庐舍,溺死人民。金乡卫飓风骤雨,坏城垣公廨。



                                           资料来源:《明史》卷二十八、卷二十九《五行志》,《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一、卷一百六。





                                           明成祖永乐九年(1411年)





                                           六月壬子,赈龙游县饥民4200余户,给稻谷4860余石。


                                           浙西夏秋霖潦,洼田尽没。七月,乌程等县雨水没田稼13380顷,湖州府无征粮米



                                  702400余石。辛未,工部言:浙江潮水冲决仁和县黄濠塘岸300余丈,孙家园塘岸20余里。



                                  海宁县风潮海溢,没赭山巡司,漂庐舍,坏城垣,长安等坝沦于海者1500余丈,赭山岩门故道


                                  皆淤塞,民流移者6700余户,田沦没者1900余顷。其患积13年始息。



                                          资料来源:《明太宗实录》卷一百十六、卷一百十七、卷一百二十九,清康熙《归安县志》卷


                                  六《灾祥》,清顺治《海宁县志略·海塘》。






                                           明成祖永乐十年(1412年)




                                          春多雨,浙西水潦,下田废耕,田苗无收。有司匿不以闻,而逼民输税,民被迫责,日就逃



                                  亡。七月丁未,以水灾免嘉兴县秋粮3615石。十月壬申,以水灾免乌程、归安、长兴、临海等



                                  县粮174500石有奇。


                                           资料来源:《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卷一百三十、卷一百三十三。





                                           明成祖永乐十一年(1413年)





                                           三月甲辰,赈济乌程等五县饥民,计12813户,给粟37600石。四月己未,贷衢州、严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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