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3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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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正统四年(1439年)
七月庚午,萧山县奏境内蝗,命严督军民官司扑灭尽绝。八月乙巳,严州府遂安、淳安二
县各奏岁歉民饥,发廪赈贷。十月戊子,严州府属县各奏水旱灾伤,人民饥窘,发仓廪验口
赈贷。
资料来源:《明英宗实录》卷五十七、卷五十八、卷六十。
明英宗正统五年(1440年)
春夏淫雨,嘉兴、湖州、绍兴雨水伤麦,金华、衢州江河泛溢。临海、天台等县五六月间大
旱,伤稼。杭州、台州、严州、绍兴、宁波等府各奏自五月至十月水旱伤稼,秋粮无征。
六月丙戌,以衢州府饥,拨广盈仓粮10600余石粜给民用,凡得银12750余两。十一月壬
寅,以嘉、湖二府被灾,出官廪赈之。以台州、绍兴、宁波、金华、处州旱灾益甚,民食尤艰,加捐
官廪赈济。壬子,诏免嘉兴、湖州诸府,嘉兴守御千户所等水灾田地粮草有差。十二月壬午,
复免湖州府被灾粮草并浥烂粮钞。
八月,潮决萧山海塘。
是岁,庆元大饥,民采山菽食之,谷一担至值银九钱,市中绝籴。
资 料来源:《明英宗实录》卷六十七、卷六十八、卷七十二、卷七十三、卷七十四,《明史》卷
二十八《五行志》,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八《祥异》,明崇祯《庆元县志》卷七《纪变》。
明英宗正统六年(1441年)
二月癸未,以杭州、湖州府米价甚贵,发官廪35万石粜于民间。三月癸亥,杭州、绍兴二
府各奏岁歉民饥,发廪赈济。七月丁未,又以杭州府属县民饥,发官仓米谷赈济。
春夏秋并旱,嘉兴、台州、宁波、绍兴四府属县禾稼枯槁。嘉兴、湖州大饥,有诏劝富民赈
贷。秋粮改折纳钞,每米一石折钞20锭。
资 料来源:《明英宗实录》卷七十六、卷七十七、卷八十一、卷八十五、卷九十七,明万历《秀
水县志》卷六《人物》,明崇祯《乌程县志》卷四《灾异》。
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年)
浙江大旱。会稽、临海、天台等县五六月间大旱伤稼。金华府自四月至七月不雨,禾稼旱
伤。杭州自秋徂冬数月不雨,河水竭,西湖水涸为平陆。是岁饥,富民多奉诏出谷赈饥。
七月十七日飓风大作,嘉兴圩岸俱圮。余姚海溢。
八月,江山县雨雹,大如鸡子,鸟巢屋瓦皆碎,人亦中伤。后复大旱,人多饥死。
资 料来源:清乾隆《杭州府志》卷五十六《祥异》,《明英宗实录》卷九十六、卷九十七,明万
历《钱塘县志·灾祥》,明万历《秀水县志》卷六《人物》,清康熙《海盐县志补遗·义尚》,明万历
《重修嘉善县志》卷十二《灾祥》,清康熙《余姚县志》卷五《灾祥》,明天启《江山县志》卷八《灾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