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0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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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宪宗成化十年(1474年)





                                          春多雨雪,严州府属县蚕丝无收。


                                          杭州郡城大火,周围烧六七里,毁居民3000余家。



                                          资料来源:《明宪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九、〔清〕孙之禄《二申野录》卷二。





                                          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





                                         四月,台州蝗,民掘草根以食。


                                          六月初一日,夜大风雨,上虞北海水溢,漂没田庐,冲入城河,水波有火色,以杖击之。



                                         资料来源:〔清〕孙之禄《二申野录》卷二、明万历《黄岩县志》卷七《纪变》、明万历《上虞县


                                 志》卷二十《灾祥》。






                                          明英宗成化十二年(1476年)




                                         二月,海宁潮水横溢,冲圮堤塘。四月,台州大旱,饥。



                                         七月,诸暨、余姚大雨水,害稼。八月,浙江风潮大水;十一日武义山水暴涨,入城市。嵊



                                县洪水涨漫,垣墙颓塌。以水灾免绍兴、宁波、台州、杭州四府应征秋粮413840石、马草


                                31270包。朝廷拟定浙江救荒事宜,有纳米补官、调拨盐课两条。



                                          十二月,湖州、嘉兴大寒,湖港冰凝逾月,舟楫不通。



                                        资 料来源:明嘉靖《海宁县志》卷九《祥异》,〔清〕孙之禄《二申野录》卷二,《明史》卷二十八


                                《五行志》,明嘉靖《武义县志》卷五《灾异》,明弘治《嵊县志》卷二《县狱》,《明宪宗实录》卷一百



                                 六十、卷一百六十一,明正德《桐乡县志》卷四《灾祥》,明万历《重修嘉善县志》卷十二《灾祥》。





                                          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





                                         正月五日,嘉兴、湖州大雪,时复震雷。二月甲午,山阴县涌泉如血。


                                         六月,大风,绍兴海水溢,害稼。嘉兴海溢,溺民居。时海盐飞蝗,因田中积水,蝗去不集。



                                         夏秋,金华、处州旱;宣平自四月至八月不雨,米价腾涌,每斗银一钱。


                                         八月丁巳,以宁波、绍兴、台州三府水旱相继,岁谷不登,诏免三府知府明年朝觐,各留任



                                所赈恤饥民。以水灾免杭州等府县应征秋粮237825石、草8665包。



                                        资 料来源:明嘉靖《嘉兴府图记》卷二十《丛记》,明万历《崇德县志》卷十一《灾祥》,《明史》


                                卷二十九《五行志》,明嘉靖《山阴县志》卷十二《灾祥》,明嘉靖《海盐县志》卷五《杂志》,明嘉靖



                                《宣平县志》卷二《灾情》,明崇祯《处州府志》卷十八《灾眚》,清康熙十年《缙云县志》卷九《祥



                                异》,《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九、卷一百七十六。





                                          明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年)





                                         三月丁亥,监察御史言:浙江连年水旱相仍,饥馑洊至,宁、绍、台三府灾疫流行,盗贼滋


                                蔓,请停免收买花木。八月壬寅,巡抚御史言:浙西各府地方频年旱涝,田谷不登,环太湖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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