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7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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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海盐、武康、新昌、临海、天台、仙居、东阳、开化、分水、松阳21州县并杭严卫额赋,除临海



                                  县沙淤石压田地额赋,给海宁、缙云、宣平三州县灾民一月口粮,展缓仁和、钱塘、石门、桐乡、



                                  归安、乌程、德清7县带征额赋。


                                          资料来源:清道光《分水县志》卷十《祥祲》,清光绪《梅里志》卷七《蠲恤》,清光绪《桐乡县



                                  志》卷二十《祥异》,清光绪《石门县志》卷十一《祥异》,清光绪《乌程县志》卷二十七《祥异》,清


                                  同治《嵊县志》卷二十六《祥异》,清光绪《仙居志》卷二十四《灾》,清道光《永康县志》卷九《祥



                                  异》,清光绪《缙云县志》卷十五《灾祥》,清光绪《重修嘉善县志》卷三十四《祥眚》,民国《杭州府



                                  志》卷五十一《海塘》,卷八十五《祥异》,清光绪《诸暨县志》卷十八《灾异》,清道光《丽水县志》


                                  卷十四《灾祥》,清道光《瓯乘补》卷九《灾祥》,《清史稿》卷四十三《灾异志》,《清宣宗实录》卷二



                                  百二十四、卷二百二十八。





                                           清宣宗道光十三年(1833年)





                                          三月,嘉兴风雨浃旬不止,豆麦俱坏;十二日午时,东阳大风自东南来,文庙、县署仪门俱


                                  坍,棂星门内古柏三折。清明日,诸暨县雪。玉环春旱,奉化县夏初旱,苗种不能入土,多种苞



                                  芦以代禾稼;龙泉大旱,乡民来城觅食,饿死道旁不可胜数;安吉、诸暨、泰顺亦旱。



                                          夏,平湖虫啮棉花几尽;龙游大水,凡大涨9次。六月初十日,温州大风潮,浸害田禾及盐


                                  坛,晚禾歉收;是月临海亦大水。湖州凉夏,阴雨连绵,三伏天不热,低田杭稻迟熟。



                                          七月,象山飓风,坏塘无算,上虞大水坏田禾;十七日,玉环、乐清大风雨,景宁大水深丈



                                 余;二十五日午刻,东阳风雨骤发,至夜尤甚,溪水暴涨,田地冲坏无数,山乡房屋有全栋漂流


                                  者。海宁上江水发,溺死者众,浮厝之棺亦漂流而下。是秋早寒,两浙大雨水,淫霖至冬不止,



                                  禾稼漂没,岁大歉。秋分前十日,湖州山区一夜严霜,稻禾冻害。九月后低温,东阳、永康、庆


                                 元秋虫食苗。岁荒且疫,象山、诸暨、奉化、海盐皆斗米五六百钱,民食榆皮蕨根,饥殣相望。



                                  诏蠲缓海宁、仁和、钱塘、德清、武康、开化、富阳、临安、於潜、乌程、归安、长兴、余杭、新城14



                                  个州县被水被霜村庄新旧额赋,给灾民房屋修缮费并口粮,免赴浙商船米税。


                                          冬,宁波、绍兴、金华、处州大雪成灾。十二月十二日,丽水大雪三日;泰顺大雪连旬,至次



                                  年正月,高山林木尽折,牛羊野兽冻死甚多。上虞雨雪48日;云和雪灾,民冻饿流亡者不可胜


                                  数。诏以杭州、嘉兴、绍兴等各盐场冬雪连绵,救济灶民口粮。



                                          资料来源:清光绪《平湖县志》卷二十五《祥异》,清光绪《重修嘉善县志》卷三十四《祥眚》,



                                  清道光《东阳县志》卷十二《禨祥》,清光绪《诸暨县志》卷十八《灾异》,清光绪《玉环厅志》卷十


                                  四《杂记》,清光绪《剡源乡志》卷二十四《祥异》,清光绪《龙泉县志》卷十一《祥异》,清光绪《孝



                                  丰县志》卷八《祥异》,清同治《泰顺分疆录》卷十《灾异》,民国《龙游县志》卷一《通纪》,清道光



                                  《瓯乘补》卷九《灾祥》,清光绪《台州府志》卷三十《大事略》,民国《南浔志》卷二十八《灾祥》,清


                                  同治《泰顺分疆录》卷十《灾异》,清同治《象山县志稿》卷二十二《禨祥》,清光绪《上虞县志》卷



                                  三十八《祥异》,民国《蒲岐所志》卷下《杂志》,清同治《景宁县志》卷二《祥祲》,清道光《海昌备



                                  志》卷五十二《采访》,清道光《永康县志》卷九《祥异》,清光绪《海盐县志》卷十三《祥异》,《清宣


                                  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五、卷二百四十八,清道光《丽水县志》卷十四《灾祥》,清光绪《上虞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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