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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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二年(961),陈氏德诚公于北港南雁徙迁江南下涝(陈良)居住,繁衍生息。 建政时为湖
               前乡双桂村,合作化时,为湖前乡双桂高级社,公社化时,属湖前管理区双桂大队。 1961

               年隶属湖前公社,1983 年春天析出组建陈良村。 1984 年恢复乡镇制后,建行政村,属湖
               前乡,1986 年撤乡建镇,属湖前镇,2000 年撤销湖前镇,划归龙港镇管辖,至 2009 年不
               变。 2009 年总户数 168 户,总人口 745 人。 耕地面积 157 亩。
                   双桂村 民国《平阳县志》作双桂坊,也称双桂里。 宋宝祐元年(1253),里人陈懋钦、

               陈子美兄弟及士,族裔为旌表其“双桂齐芳”之旧迹,追建牌坊并于桥头立碑,题曰双桂
               里。建政时,为湖前乡双桂村。合作化时,为湖前乡双桂高级社,公社化时,定名湖前管理
               区双桂大队。 1961 年隶属湖前公社。 1984 年恢复乡镇制后,建行政村,属湖前乡。 1986
               年撤乡建镇,属湖前镇。 2000 年撤销湖前镇,划归龙港镇管辖,至 2009 年不变。 2009 年
               总户数 341 户,总人口 1326 人。 耕地面积 209 亩。

                   三垟村     辖 2 个自然村,驻地三垟。 民国《平阳县志》作山阳,归志又作三洋。 据《薛
               氏宗谱》载:南宋时,薛氏家族由盖竹迁此,定居时已有其名。 盖以村河间隔,其地由南、
               北、西三片田垟组合而成,俗称三垟。 建政时,为凤江乡三垟村,1955 年冬,撤销凤江乡

               并入湖前乡。 合作化时,称湖前乡三垟高级社。 1958 年 3 月,凤江乡恢复,复归凤江乡。
               公社化时,定名三垟大队,属凤江管理区。1961 年隶属凤江公社。1984 年恢复乡镇制后,
               建行政村。 1991 年,撤销凤江乡,归属湖前镇。 2000 年龙港镇域扩大,撤销湖前镇,划归
               龙港镇管辖,至 2009 年不变。 2009 年总户数 669 户,总人口 2361 人。 耕地面积 499 亩。
                   童处村 因童处自然村而得名。 辖两个自然村。 建政时,为凤江乡鸣凤村。 1955 年

               冬,凤江乡撤销并入江山乡。 合作化时,为江山乡胜利一社。 1958 年 3 月,凤江乡恢复,
               仍归凤江乡。 公社化时,定名童处大队,属凤江管理区。 1961 年隶属凤江公社。 1984 年
               乡镇制恢复后,建行政村,属凤江乡。1991 年,凤江乡撤销,归湖前镇。2000 年,龙港镇域

               扩大,湖前镇撤销,划归龙港镇管辖,至 2009 年不变。 2009 年总户数 251 户,总人口977
               人。 耕地面积 607 亩。
                   水深村 辖 1 自然村。 据《杨氏宗谱》记载: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杨氏聚族居此。
               以其地河床深,地势低洼,取名。 建政时,为凤江水深村。 1955 年冬,凤江乡撤销并入江
               山乡。 合作化时,为江山乡胜利二社。 1958 年 3 月,凤江乡恢复,复归凤江乡。 公社化时,

               定名水深大队,属凤江管理区。1961 年隶属凤江公社。因重名,1981 年 12 月改名水深垟
               大队。 1984 年乡镇制恢复后,建行政村属凤江乡。 1991 年,撤销凤江乡,归属湖前镇。
               2000 年龙港镇域扩大,撤销湖前镇,划归龙港镇管辖,至 2009 年不变。 2009 年总户数
               352 户,总人口 1285 人。 耕地面积 661 亩。

                   麟头村 古称缪程里,亦名睦程里。 盖其地河渠环绕,形如麒麟之头,故名。 辖 2 个
               自然村。 建政时,为凤江乡麟头村,1955 年冬,凤江乡撤销并入江山乡。 合作化时,为江
               山乡胜利三社。 1958 年 3 月,凤江乡恢复,复归凤江乡。 公社化时,定名凤江管理区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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