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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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改革实验区
龙港在改革和发展中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建镇之初,龙港人就以敢闯、敢干、敢试
的精神,率先在全国推出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和民营工业制度三大
改革,成功地走出一条不依赖国家投资、主要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建设现代化城镇的新
路子,被海内外誉为“中国农民自费建城的样板”和“龙港模式”。 之后,龙港相继成为温
州市城乡一体化试验区、浙江省社会综合发展实验区、国务院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
点城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小城镇项
目试点镇、温州强镇扩权试点镇。 进入新世纪后,龙港先后获得中国印刷城、中国礼品
城、中国印刷材料交易中心和中国台挂历集散中心等 4 张“国字号”金名片,实现了从
“农民城”到“产业城”的第二次跨越。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龙港率先在全国推出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解决了城镇建设的资金集聚问题,
走出一条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路子,创建了一种不是国家包下来的城镇建设新体制。
龙港建镇碰到的第一个难题是资金问题。 根据经济学界公认的数字,在城市国营
企业安置 1 个劳动力,国家需要投资 2 万元。 照此计算,龙港人口达到 4 万,就要安置
劳力 2 万个,需投资 4 亿元。 而苍南县 1984 年全部财政收入只有 0.28 亿元,给龙港镇
的开办费仅 6000 元。 龙港镇领导清醒认识到,在农村搞集镇建设,不可能再走国家完
全包下来的老路,只能依靠进城农民集资解决建镇的资金。 他们以土地有偿使用为突
破口,四路招财,集资建镇。
依靠地皮优势,以收取公共设施的形式,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提出“谁投
资谁受益,谁出钱谁建房”。 进城农民建房,按照不同地段,除收取土地征用费外,还要
收取不同的公共设施费。1984 年 8 月 7 日,龙港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龙港镇建房有
偿使用土地收费标准的规定》,内容如下:
( 一)造地费:按县土管所规定,凡征用一亩土地,收取造地费 2000 元。(二)征地费:
凡征用一亩土地,收取征地费 1440 元。(三)赔青赔肥费:凡征用一亩土地,收取赔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