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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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土 地 - 129-
土地使用权转移,须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 受让人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土
地使用权申请,提交有关证件,由土地管理部门实地调查后审查批准,核发新土地使用
证书确认使用权。
地价评估
!1994 年 10 月,全县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在龙港镇作试点,到 1995 年 2 月完成土地
定级评估工作。
土地定级评估依照《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根据城市土地收益
理论(土地最有限使用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供需原则(土地价格高低显示土地需求
市场规律的客观反映)、替代原则(选择有较大的相关性和替代性的地块,运用市场比
较法估定地价)、 预期收益原则(分析预测影响土地价格变化的各种因素变化测算观
点)、定价适度原则(即土地价格的总体水平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来综合
评估。 龙港镇土地划为 4 个等级区。
1995 年苍南县人民政府公布龙港镇级别基准地价
单位:元 / 平方米
级 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级 2107 747 472
二级 1120 580 383
三级 748 349 227
四级 500 252 183
1996 年 7 月, 苍南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龙港等镇的基准地价。 全镇土地仍划为 4
个等级区,基中商业路段划分为 70 段,分别估定土地路线基准价,住宅、工业用地划分
为 31 个区片。
龙港镇商业、住宅、工业级别价表
单位:元 / 平方米
级别 级 别 范 围 商业 住宅 工业
Ⅰ 东:龙翔路,南:镇前路,西:白河路,北:龙港大道、文卫路 2909 813 486
东:江湾路、江滨路、龙翔路,南:通港路、人民路、洪口街、宫
Ⅱ 后路、镇前路、白河路、站前路、西一路、站港路,西:西三路, 1682 580 389
北:龙港大道、西一路、沿江路(除Ⅰ级范围外)
东:鳌江,南:下埠街、池浦路、人民路、通港路、白河路、站港
Ⅲ 路,西:西四街、龙港大道,北:沿江路、江湾路(除Ⅰ、Ⅱ级范 955 382 243
围外)
Ⅳ 除Ⅰ、Ⅱ、Ⅲ级外的其他区域 593 258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