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龙港镇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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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竹工业。 新中国成立后,在 1953~1958 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境内有机械五金修配厂、
               造船生产合作社、服装合作小组、纺织厂和建筑、成衣、制鞋、五金白铁、船舶修理、补网、
               蛎灰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1958 年冬,人民公社成立后,中共中央要求人民公社必

               须大办蛎灰、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 境内办起了公社、大队、生产队、生产小队四级畜牧
               场,平等、白沙、龙江、湖前、凤江等生产大队,相继办起棉织厂。 1971 年,贯彻中央“北方
               地区农业会议”精神之后,提出“围绕农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农业”和“三就地、四服务、
               四不争(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为工农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生活、为大工业服

               务;不与农业争土地、争劳力、争资金、不与大工业争原料)”的原则,境内公社、大队利用
               破庙堂、旧房,自带工具,办起了机械修配厂、纤维纺织厂、铸造厂、蔬菜加工厂、丝印纸
               品厂、鞋革厂、盐场和建筑工程队。 1979 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
               的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对社队企业的发展方针、经营范围、优惠政策、管理机构作

               了明确规定,境内社队企业蓬勃发展。 1984 年,体制改革,改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为乡、
               村。 是年 10 月 9 日,县社队管理局改称为县乡镇企业局。 社队工业的称谓,也随之改为
               乡镇工业。 为扶植乡镇工业发展,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给个体和合伙乡镇工
               业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龙港建镇后的 1985 年 1 月,设立县乡镇企业管理局龙港管理站,时有归口乡镇企
               业 16 家,从业人员 737 人,产值 561 万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 28.56%,净利润 3 万元,
               上交税金 23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90 万元。 乡镇工业门类有塑料制品、印刷包装、纺织、
               普通机械制造、通用仪器仪表、电器电子设备、工艺美术、服装及纤维制品、纸制品、皮革
               毛皮制品、食品饮料等。 以轻工业为主,轻纺针织,印刷包装、塑料编织是主体行业。 为

               使龙港经济更快发展,镇人民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多层次、多形式地扶持乡镇工业发
               展。 企业生产规模从小到大,许多小型生产行业成为龙头企业和集聚力较高的产业化
               基地。 1992 年,企业发展到 368 家,从业人员 7775 人,产值 26227 万元,占全镇工业总

               产值 36.95%,净利润 423 万元,上交税金 1623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7459 万元。 1993 年
               始,镇人民政府提出以乡镇工业作为发展龙港经济主要增长点来抓,对重点乡镇集体
               工业在税收、能源、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增加了技改投入,提高了产品科技含
               量,使乡镇工业生产幅度大增,同时培育了一批具有经济规模和生产水平的骨干企业。
               1994 年, 工业产值 1000 万元以上企业由 1993 年的 3 家增至 5 家。 涌现工业产值超

               3000 万元的金田电缆有限公司和美成毛纺制品有限公司。 1996 年,镇企业管理站归口
               的乡镇企业 362 家,从业人员 5697 人,产值 86523 万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 26.06%,
               净利润 2615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15580 万元。 1997 年,乡镇企业体制调整,撤销县和
               乡、镇的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各乡镇企业则根据自己生产经营规模,分别改制为有限公

               司、股份合作和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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