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1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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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水利    电力



              21 座,完成高效节水工程 15 处,受益面积 172 公顷,其中喷灌 62.7 公顷、微灌 109.3 公顷。新建泵站
              16 座,改造灌区 19 处,新建和改造泵站 69 座。总投入资金 1896.5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900 万元、
              省级财政 288 万元、县级财政 504.67 万元、乡镇自筹 203.86 万元。2010 年,完成山塘整治 28 座,完成
              高效节水 14 处,新建喷滴灌面积 229.2 公顷,新建泵站 21 座,蓄水池 2 座。完成灌区改造 22 处,新建
              改造泵站 95 座。总投入资金 3018.48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900 万元、省级财政 502 万元、县级及以
              下投入资金 1616.48 万元。2011 年,完成山塘整治 39 座,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9 处,新建喷滴灌
              643.1 公顷,新建泵站 58 座。完成灌区改造 36 处,新建改造泵站 115 座。总投入资金 5028.46 万元,其
              中中央财政投入 900 万元、省财政投入 777 万元、县级及以下投入 3351.46 万元。2012 年 8 月,湖州市
              组织专家对 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工程进行验收。



                                              第四章            防汛防旱



                  长兴县每年 4—10 月的主汛期,梅雨、台风、暴雨易引发洪涝灾害。遇到枯水年份,也会发生旱灾。
              20 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编制防御洪水方案。进入 21 世纪,全县防汛防旱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备,各类防汛
              防旱应急预案相应制定,各项防汛防旱准备工作更科学、更完善。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重要水利工程
              都设立专门防汛抗旱组织与管理机构。日常以防为主,做好防灾工作,遇灾全力以赴抢险抗灾,灾后发动
              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随着水利事业不断发展,大批骨干水利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易灾区域逐步缩
              小,成灾比例相应降低。


                                                第一节          组织体系




                  1988 年之前,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在汛期前建立,汛期结束后撤销。每年的设防和撤防时间,由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规定。1988 年,根据国家防汛防旱总指挥部规定,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改为
              常设机构,全权负责全县防灾抗灾工作。实行常年值班,设指挥 1 人,由分管水利副县长担任,副指挥 3
              人至 4 人,分别由县人武部领导、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水利局局长担任,防指各成员单位为县级机关有
              关部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年办事机构,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分管防汛副局长担任办公室
              主任。2001 年,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定为行政机构并核定编制,实行全年值班,汛期(4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实行 24 小时值班,时刻掌握雨情、汛情,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非汛期(10 月 16
              日至次年 4 月 14 日)督查冬春修水利工作及时掌握进度,做好统计上报。2007 年开始,冬春修水利督
              查统计工作职能移交县水利局,指挥部办公室在非汛期主要从事水毁工程修复督查,防汛防旱监测设备
              系统维护以及防汛物资设备补充、维护。同时,乡镇(街道、园区)也于 1990 年起成立防汛防旱组织机
              构,每年汛前各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以及由领导带班防汛值班安排表均报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备案。各行政村、各㘰管会也均落实防汛值班人员和抢险队伍。各水库、各重要堤防、各重点水利工程
              均落实防汛防旱组织、抢险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
                  防汛防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追究制。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全县防
              汛防旱工作,各级防汛组织负责各自区域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各项管理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2009 年 12 月,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印发《长兴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0 年 5 月,县委
              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通知》,县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和
              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县水利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
              人为成员。至同年汛前,全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初步建成,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防汛防台指挥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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