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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施。2004 年 11 月,制定《长兴优质无公害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实
施。12 月,制定《无公害食用香椿头栽培技术》,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实施。2007 年 11 月,制定
《无公害笋、竹两用毛竹林》,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实施。2001—2012 年,全县共制定和编制银
杏、青梅、早园笋、板栗、毛竹笋用林、香椿、笋竹两用林 7 项林业技术标准。
推广应用 2003 年起,全县先后在林城镇、和平镇、仙山乡、后漾乡和泗安镇进行技术推广应用,累
计推广面积 8510 公顷。2003—2008 年,推广《长兴无公害优质早园笋栽培技术规程》,在林城镇、和平
镇、仙山乡、后漾乡、泗安林场共推广面积 166.7 公顷,每公顷产值 12 万元。2003—2009 年,推广《长兴
无公害优质板栗栽培技术规程》和《无公害板栗》,在泗安镇、小浦镇、二界岭乡、吴山乡、白岘乡共推广面
积 1866.7 公顷,每公顷产值 6150 元。板栗主产区二界岭乡 733.3 公顷低产板栗林,年增效益 410 万
元。2004—2010 年,推广《无公害食用香椿头栽培技术》,在二界岭乡、仙山乡共推广面积 43.3 公顷,每
公顷产值 16.5 万元。2004—2012 年,推广《长兴优质无公害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在水口乡、和
平镇、小浦镇、横山乡推广面积 800 公顷,每公顷产值 1.95 万元。2007—2012 年,推广《无公害笋、竹两
用毛竹林》,在泗安镇、水口乡、二界岭乡、煤山镇、白岘乡、槐坎乡、小浦镇、和平镇、夹浦镇、横山乡推广
面积 1466.7 公顷,其中毛竹主产区笋竹产业建立核心示范点 7 处,共 186.7 公顷。2008—2012 年,推广
《无公害杨梅》,经县级产业化政策引导和杨梅丰产培育技术的实施,全县杨梅面积达到 3433.3 公顷,年
产值 14592 万元。建立渚山杨梅观光园,示范推广面积 266.7 公顷,农民人均增收 923 元。
第九节 农村能源开发与推广
一、沼气
1987 年之前,全县农村户用沼气池由于技术和质量问题,不能有效提供沼气池发酵物,经济效益不
高。至 20 世纪 90 年代末,全县农村户已不再利用沼气。2006 年 2 月,省农业厅、财政厅、环保局联合
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作为
浙江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长兴县宏梅养殖场被列入浙江省第一批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
物治理,项目总投资 60 余万元,其中财政补贴 10 万元、自筹资金 50 万元;新建厌氧池 400 立方米,水解
酸化池 50 立方米,储肥池 1200 立方米,储气水封池 70 立方米,储气柜 50 立方米。2006—2008 年,和平
镇横山村周小忠养殖场等 18 家小型畜禽养殖场被列入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总投资
111.6 万元,其中财政补贴 36 万元、自筹资金 75.6 万元;新建厌氧池 770 立方米,沉淀池与养化塘 1800
立方米,干粪堆积房 330 立方米。
二、省柴灶
1988 年,全县有 11.2 万农户使用省柴灶,占农户总数的 95%,省柴灶的热效率提高到 37.3%,节能省
钱效果明显。农民改灶积极性高,出现“造新房打新式灶,住旧房改老式灶”的现象。20 世纪 90 年代,家
用电器、煤气灶进入农户,形成省柴灶、家用电器、煤气灶并用格局。随着新农房的建造,部分农户不再建
造省柴灶,占比逐步降低。2009 年,全县有 13.73 万户使用省柴灶,为省柴灶建造数量最多的一年,但在
全县农户总数的占比下降至 81.6%。2012 年,全县有 12.75 万农户使用省柴灶,占农户总数的 72.3%。
三、太阳能
太阳能热水器 1998 年之前,太阳能热水器在县内农户家中已开始应用。由于受到供水条件、经济
条件限制,至 1998 年年末,全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仅 198 台。2000 年 3 月,省农业厅、建设厅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中太阳能利用工作的通知》。同年年末,全县农村户用太阳能热水器数量
894 台。进入 21 世纪,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太阳能热水器得到广泛应用。
2010 年,全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数量 28710 台。2012 年,全县农村户用太阳能热水器数量 3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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