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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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编 农业
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2012 年,全县产地检疫植物面积 2419.1 公顷,调运检疫木材 15.93 万立
方米、苗木 72.3 万株。至 2012 年年末,全县累计开展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定期检查 40 次、不定期检查
60 次;“绿盾护林”专项行动累计查处违法案件 12 起;全县共有木材加工企业、木材经营单位和其他涉
木企业 145 家。
八、木材运输检查
凭证运输 1985 年起木材市场放开,允许多渠道经营。1988 年,省政府规定毛竹(毛篙竹、竹片、竹
杠)运输出县、出省的,必须向县及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出运证明。1989 年,省林业厅规定运输木
材、毛竹出省,均由林业厅资源林政管理处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出省木材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过省
林业厅下达的控制指标。1990 年 12 月,县政府明确木材运输管理范围,凡运输木材、木制成品、半成
品、木柄木棍、杉木梢、旧屋料、商品性柴(炭),全部列入木材运输管理范围,需办理木材运输证明。
检查监督 1990—1991 年,县林业局设立长兴木材检查站、泗安木材检查站和青岘木材检查站,在
国道、省道公路干线挂牌,依法实施运输检查监督任务。1992 年,增设悬脚岭、初康木材检查站和水上
木材检查站,并开展夜间巡回检查。1996 年,设置雉城水上木材检查站。1997 年,金夹木材检查站被省
林业厅评为“文明木材检查站”“省级文明检查站”,1998 年被林业部评为“全国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
达标站”。2000 年,经省林业厅批准,县林业局成立长兴县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有木材运输巡查人员 12
人,分为雉城、金夹、泗安、悬脚岭 4 个巡查组。当年共查处违章采伐运输木材案件 1500 多起,没收木材
2144 立方米,木材变价款 123.4 万元,罚款 33.4 万元。2003 年,根据国家、省林业部门的有关文件精
神,下发《长兴县关于规范我县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林木采挖管理。同年成立县木材运
输检查总站,将青岘岭、悬脚岭、金夹木材检查站和雉城木材运输巡查中队人员进行合署办公。2008
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采挖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大规格树种出县外运的管理。
1988—2012 年,县内固定木检站平均每年检查车辆 16715 辆,查处违章车辆 1590 辆,没收木材 1487 立
方米,没收毛竹 103416 株,变价罚没款 34.9 万元。
第七节 农业技术服务
一、农业标准
2000 年,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起步。至 2012 年年末,在 18 种动植物 24 个品种(类型)方面,共制定
县级农业地方标准 62 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 4 项和行业标准 1 项,其中废止 63 项,有效 4 项;实施农业
标准化示范项目 34 个,其中国家级 2 个、省级 25 个、市级 2 个、县级 5 个;有 276 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
农产品认证,63 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73 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其中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
品 246 个、绿色食品认证数量 41 个、有机食品 3 个,总面积 32125.6 公顷。
二、科技成果
1988—2012 年,获部、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项共 8 个,其中一等奖 4 个、二等奖 1 个、三等奖
2 个、其他奖项 1 个(部级科普奖 1 个)。获部、省级农业(粮食)丰收奖项 14 个,其中一等奖 2 个、二等
奖 7 个、三等奖 5 个。获湖州市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项共 6 个,其中一等奖 1 个、三等奖 3 个、其他奖
项 2 个。获县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项共 18 个,其中一等奖 3 个、二等奖 5 个、三等奖 10 个。获县农
业(粮食)丰收奖项共 2 个(二等奖)。
三、农技推广
1988 年,全县共有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 34 个,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有各类技术人员 5 人至 8
人。2002 年后,各乡镇、街道农技站更名为农业服务中心。2006 年 9 月,启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建立“县—乡—村”农技推广网络体系。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及科技部门农技推广资源,县设农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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