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5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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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编       工业



                 续表12-5

                                                           其中:主要行业用电量
                       工业    原煤、非     食品            化学            化学     橡胶    非金属           通专用 交通设
                年份                          纺织、           医药制                          金属
                      用电量     金属矿     饮料    服装业     原料     造业     纤维     塑料     矿物    制品业     设备    备电子
                              采矿业 制造业              制造业           制造业 制造业 制品业                 制造业 电器业
                2007  260034  15060   1614  62227   3707   603    6320   1586  119717   845   3117   13526
                2008  259835  13521   1643  67129   3479   634    8652   2349  117020   992   3390   14802
                2009  295839  14938   1693  79511   3215   732   11643   3083  128968  1454   4195   19176
                2010  325975  14879   1770  93108   3293   670   12842   3771  131162  2168   6052   28342
                2011  381574  19947   2221  124079  4085   787   15024   5296  138094  2381   8289   34064
                2012  383925  13891   2192  135001  4322   730   15022   5999  128366  2631   8060   43751
                  说明:资料来源于历年《长兴统计年鉴》


                                              第二章            经济结构



                    1988 年,长兴县国有、集体企业产值占全县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 97%,其他经济类型仅占
              3%。2001 年,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基本完成,非公经济在工业中的占比首次超过国有、集体经济。
              25 年间,经过多年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全县逐步形成以新型电池、现代纺织、特色机电、新型建材为主
              导的四大支柱产业。至 2012 年,四大支柱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县规模企业的 80.7%,工业总产
              值占全县规模以上产值的 83.8%。



                                               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1988 年,全县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中,国有、集体企业占 97%,其他经济类型在工业中仅占 3%,
              2001 年,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同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国有及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
              工业企业)中,国有、集体企业完成工业产值占 37.1%,股份制及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产值占 62.9%,非公经
              济在工业中的占比首次超过国有、集体经济。2012 年年末,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
              以上工业企业)580 家,工业总产值 817.08 亿元。其中,国有、集体工业企业 10 家,实现工业产值 32.01
              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 3.9%;私营工业企业 429 家,工业产值 420.97 亿元,占全县工业的 51.5%;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3 家,工业产值 197.62 亿元,占全县工业的 24.2%;中国港澳台和外商投资
              工业企业 68 家,工业产值 166.5 亿元,占全县工业的 20.4%。国有、集体经济在工业中的占比由 1988 年
              的 97%降至 2012 年的 3.9%。工业企业改制内容见第 10 编经济总情、第 3 章、第 7 节。
                   一、国有工业
                  1988 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59 家,工业总产值 4.12 亿元,其中省属全民工业企业 8 家、工业
              总产值 1.91 亿元,县属全民工业企业 51 家、工业总产值 2.21 亿元。县属工业企业主要隶属于县工业局
              24 家、建材公司 6 家、粮食局 14 家、其他部门 7 家。全县独立核算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51 家,全年实现
              工业总产值 4.04 亿元、固定资产原值 4.92 亿元、利税总额 4828 万元、利润总额 3002 万元、年平均职工人
              数 28642 人,分别占全县工业的 52.4%、73%、48.8%、47%和 43.5%。1992 年,全县国有工业企业加快外向开
              拓发展,工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运行质量和产业层次得到提升。至 1993 年年底,全县国有工业企业 73
              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突破 10 亿元大关,为 14.52 亿元。其中,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 43 家,全年实现
              工业总产值 13.62 亿元、固定资产原值 12.14 亿元、利税总额 1.06 亿元、利润总额 6181 万元、年平均从业

                                                                                                   · 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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