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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对非农民零售额 5600 万元、占 10.8%,其他行业零售额 1203 万元、占 2.3%。1993 年起,剔除农业生产资
              料零售额,改统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农民对非农民、其他行业分
              类。同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8.17 亿元,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 5.65 亿元、占 69.2%,餐饮业
              2362 万元、占 2.9%,制造业 9254 万元、占 11.3%,农民对非农民 1.36 亿元、占 16.6%。1998 年起,限额以
              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纳入统计。同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5.03 亿元,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 18.69 亿元、占 74.7%,餐饮业 1.01 亿元、占 4%,制造业 2.19 亿元、占
              8.7%,农民对非农民 3.06 亿元、占 12.2%,其他行业 786 万元、占 0.3%。2003 年起,制造业零售额和农民
              对非农民零售额不再单独列项统计。2012 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48.38 亿元,其中批发和零售
              贸易业 134.04 亿元、占 90.3%,住宿和餐饮业 14.34 亿元、占 9.7%。
                   一、批发业
                  1987 年,全县有国有商业批发机构 14 个。1992 年,商品流通进入全市场化运作,原批发企业开始
              开展零售业务,零售商场也兼营批发业务,以农村市场为主体的个体批发业快速兴起,批发网点激增,竞
              争加剧。1993 年,批发贸易业纳入统计,同年全县有各类批发机构(网点)1886 个、从业人员 5897 人,其
              中国有批发机构 69 个、网点 218 个、从业人员 2582 人,集体批发机构 55 个、网点 132 个、从业人员 2082
              人,个体批发机构 1410 个、从业人员 2041 人。1998 年,全县有限额以上批发企业 16 家,产业活动单位
              7 个,从业人员 1548 人。2000 年始,集体经济退出批发贸易业。2012 年,全县有限额以上批发业法人
              企业 58 家、产业活动单位 65 个、从业人员 1507 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 8.29 亿元,占当年全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的 5.6%。其中,国有企业 1 家、产业活动单位 1 个、从业人员 82 人,有限责任公司 19 家、产业
              活动单位 26 个、从业人员 1014 人,私营企业 38 家、产业活动单位 38 个、从业人员 411 人。
                   二、零售业
                  1988 年,全县有零售商业机构 6416 个、从业人员 13261 人,其中国有零售机构 107 个、从业人员
              1068 人,集体零售机构 942 个、从业人员 4236 人,个体零售机构 5367 个、从业人员 7957 人。1993 年,
              全县有各类零售机构(网点)6624 个,从业人员 12496 人。其中,国有零售机构 18 个、网点 49 个、从业
              人员 767 人,集体零售机构 131 个、网点 782 个、从业人员 3560 人,个体零售机构 5643 个、从业人员
              8163 人。1998 年,限额以上零售法人企业 6 家,产业活动单位 4 个,从业人员 1041 人。2002 年始,集体
              经济退出零售贸易业。2012 年,全县有限额以上零售业法人企业 40 家、产业活动单位 88 个、从业人员
              2419 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 125.76 亿元,占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84.8%。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12 家、产业活动单位 56 个、从业人员 1023 人,私营企业 27 家、产业活动单位 31 个、产业人员 827 人,
              外商投资企业 1 家、产业活动单位 1 个,从业人员 569 人。
                   三、餐饮住宿业

                  1988 年,全县有饮食业商业机构 1490 个、人员 2649 人,其中国有饮食业机构 6 个、从业人员 42 人,
              集体饮食业机构 128 个、产业人员 616 人,个体饮食业机构 1356 个、从业人员 1991 人。同年,饮食业实
              现商品零售额 972 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 1.9%。1993 年,集体餐饮业机构有 9 个、网点 38
              个、从业人员 104 人,个人餐饮业机构 1111 个、从业人员 2349 人,国有经济从饮食业全部退出。同年,
              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 2362 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2.9%。1998 年起,商贸流通企业全
              面改制。1999 年,全县有限额以上餐饮业法人企业 1 家、产业活动单位 1 个,限额以下法人企业 8 家、
              产业活动单位 8 个,个体餐饮业活动单位 1342 个。其中,限额以上餐饮国有企业 1 家、产业活动单位 1
              个、从业人员 110 人,集体经济退出餐饮业。2001 年,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有限责任公司 2 家、从业
              人员 447 人,私营企业 1 家、从业人员 58 人。2012 年,全县有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法人企业 22 家、
              产业活动单位 22 个、从业人员 2214 人,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5 家、私营企业 15 家。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
              14.34 亿元,占当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9.7%,其中住宿业零售额 2.62 亿元、占住宿和餐饮业零售
              额的 18.3%,餐饮业零售额 11.72 亿元、占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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