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9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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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编 商贸 服务 旅游
规划立足于国内外现代物流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长兴县发展现状,对长兴物流园区的功能定位、形态
布局、用地规模等进行总体规划,并提出物流园区建设的近期、中期和远期项目。2010 年,县政府出
台全市首个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对全县加快
物流业发展作出规划布局和出台鼓励扶持政策。2011 年,现代物流业管理划归县交通运输局,该局又
出台《长兴县乡镇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乡镇物流业发展作出规划布局。
二、物流业鼓励扶持政策
2005 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若干意见》,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大力
发展物流等特色服务业。2007 年 8 月,出台《长兴县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其中第 4 条对扶持现
代物流业发展制定专项鼓励政策:对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其投资强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按工业用地
政策执行。首次被国家物流与采购协会平定为 AA、AAA、AAAA、AAAAA 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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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物流企业营业额在 1000 万元、4000 万元、 亿元以上,同上年比增幅
在 10%以上的,每家奖励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中小物流企业(包括货代)在政府规划的物流中心进
场营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2 万元、5 万元和 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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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积极推广物流技术和设备标准。仓储面积达到 1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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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奖励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当年新购集卡车辆(含更新)的,每辆补助 5000 元;集装箱业务年标箱
量首次达到 1 万标箱、1.5 万标箱、2 万标箱、2.5 万标箱、3 万标箱以上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
30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承运国际集装箱业务的分别再增加 1 倍。同时享受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的
其他政策,如税收、用电、用地、项目引进、民间资本投入物流企业、企业诚信评级、行业协会评级、商标品
牌建设、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方面的奖励政策。通过物流企业考核,县财政每年从服务业发展专项
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现代物流业发展。同年,全县 11 家物流企业获得专项资金 112 万元扶持。2009
年,首次对物流业仓储设施、集装箱运输及中小物流企业经营实行奖励。2010 年,县政府出台全市首个
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对入驻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税
收奖励等扶持。同年,捷通二期建设项目和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工程项目分别获得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
目 201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资金 400 万元和 500 万元扶持。长兴永畅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广和
物流有限公司等 7 家企业等建设项目被列入浙江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并得到政策扶
持。长兴综合物流园区货运场站部分获浙江省交通建设资金 70 万元支持。
第二节 物流管理
一、管理机构沿革
2002 年 3 月,县内提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2005 年,全县物流业管理正式划归县贸粮局。2007
年,县政府按照打造“长三角现代物流重要集散区”的目标,加强物流业行业管理,再次明确县贸粮局为全
县物流行业管理部门。2009 年,成立长兴综合物流园区管理领导小组。2010 年,成立长兴县现代物流业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11 年,现代物流业行业管理从县贸粮局划至县交通运输局。2012 年 3 月,永畅物
流建设有限公司行政管辖权划入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并明确该公司在南太湖行政管理体制下实
行有效独立运作。
二、物流业管理
行业行政管理 2002 年以来,全县坚持把现代物流业作为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的新兴产业来培
育。县贸粮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加快建设长兴商贸物流中心,推动现代物流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强
行业管理,培育建设 4 平方千米的商贸物流中心区,帮助中外合资物流企业——长兴综合物流中心做好
交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的审批注册工作;扶持香溢配送中心、联合万宏商贸等物流企业投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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