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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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科教兴县 ·1077·
第二节 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1996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之后,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党政领导推进科技进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科技进步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市县党
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主要责任目标 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达到认识、领导、工作三到位;制定实施符合实际的
科教兴县纲要、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进步政策措施;县、乡建立领导、管理机构,专家咨询组织
(县),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制定、落实科技人才和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推动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等六大目标。
考核的责任人 县一级即县党政领导班子(县委、县政府)和党政领导正职、主要分管领导(县委
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科技副县长)。
考核方式 对县一级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市科技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科
委(科技局)牵头,市科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
体安排,对县分批进行考核。
考核分年度进行。定于次年初由责任单位、责任人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考核表》上报。5月底之
前,上级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嗣后将考核结果报省委、省政府。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党政领导干部
实行奖惩和调整使用重要依据之一,并以适当形式通报,进行表扬或批评。
武义县自1997年度至2005年度均以其实际业绩顺利通过考核,其中2002年、2004两个年度为“金
华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县”。
县机关和乡(镇)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1997,武义县委、县政府决定,实行县机关和乡(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根据县情制
定了主要责任目标并具体分解到乡(镇)和县机关有关单位,每年根据实际进行充实调整。年终对单位
和责任人进行考核。1999年始,县机关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乡、镇
(街道)仍单列进行。2005年始,乡、镇(街道)亦并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序列,作为一个“单
项”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较高的前5名为“乡(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第三节 技术创新工程
技术创新是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
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和提供新的服务,从而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系列化活动。2000年11
月,武义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技术创新大会”,尔后连年召开会议,制订政策措施,有效
地提高了县域技术创新能力,涌现出一批技术创新型企业。
技术创新政策措施
2000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进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决定
每年安排60万元作为县技术创新资金,鼓励扶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发展高新技术。对认定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