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9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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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与单位 ·1131·
调,大屏幕投影放映设备和装修改造,基本跟上电影放映技术进步。武义县影剧院系全民所有制的文化
事业单位,财政关系上属差额补助。进入21世纪后,家庭电视普及,影剧行业萧条,影剧院收支困难。
2005年12月,转换职工身份,终止劳动合同的方法进行改制。在职职工予以安置(办理提前退养5人,一
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1人)。人事关系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依县社保处规定交付托管费用。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武义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成立于1980年11月。下属单位有县电影院、柳城35毫米电影放映队。负
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和农村电影队的管理工作。
1986年,武义县农村、乡镇集体办电影放映队48个;县城常常排队买电影票。在专业剧场改成影
剧院后,1990年在第一百货大楼开设“激光电影厅”。1991年,电影增设环绕立体声。1998年建造武
阳小影城,90年代中后期,电影业迅速衰落。至2005年电影业则难以为继。
2005年12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纪念中国电影诞生100周年之际,向从事电影工作50
年以上的老一代电影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武义县周祥龙、韩永辉、徐小惠、潘炳法4人得此殊荣。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为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2005年12月进行改制。原有职工
买断工龄转换身份7人,办理提前退养5人,26名离、退休人员办理托管。
县婺剧团
武义县婺剧团由原武义县昆剧团(即并县前的宣平昆剧团)和原武义县婺剧团合并而成。属差额
补助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
县婺剧团是县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1984年3月,金华地区文化局还在武义召开了专业剧团体
制改革现场会,并有7省17个市的文化主管部门、艺术团体到武义交流改革经验,文化部《文化工作
通讯》刊载过武义县文化局的《改革越是深入,剧团越有生气》文章。此后至2002年间,先后编演
了《双狮图》、《长乐宫》(1985)、《讨饭国舅》《梨园情话》(1987)、《白鲞娘》(1989)、
《羊角湾的喜事》(1991)、《鹰之歌》(1992)、《胡公大帝》(1996)、《双忠义》(2001)等
优秀剧目,1991年,团长周竹芳被文化部授予全国先进文化工作者称号。2000年后,戏剧行业不景
气,婺剧团入不敷出。2003年2月,实行体制改革,安置在职职工42人,其中提前退养7人,买断工龄
转换身份35人。对5名已退休人员和8名享受固定生活补助的定补人员向县社保处一次性办理了托管手
续。改制后保留“武义县婺剧团”牌子,组建成“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民
间职业剧团。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武义县婺剧团经营有限公司”。
县新华书店
县新华书店为国有独资图书发行单位,除发行外也直接销售图书,下设中心门市部、教材门市部
和柳城门市部3个经营单位,新华书店是自收自支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1986年,新华书店址在
五圣堂弄解放街与壶山上街交叉口。2002年,移至温泉路经营。2005年,定址俞源街,占地1056平方
米,建筑面积4994平方米。新卖场面积1500平方米。1986年~2005年间,前期试行经理负责制和岗位
责任制的改革,其后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承包经营。
2000年10月,根据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各县(市、区)新华书店实行改制报告的
批复》,武义县新华书店变更为浙江武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成为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
子公司。2001年7月办理了交接事宜,由省集团公司统一管理,时有正式干部、职工16人。新华书店
1987年、1989年获省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及2000年~2002年,分获省新华书
店“教材发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