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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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业 ·207·
第四节 建筑管理
建筑资质管理
建筑安装企业技术登记审批,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
建筑企业和农村建筑队及联建公司为登记单位。企业等级的核定审批工作采取分级管理。一、二、三
级资质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四级资质报市(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未达到规定的建筑队、修缮
队、油漆粉刷队、水电安装队等,由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批准为等外级资质。在实施过程中批
准权限根据建筑队伍的发展需要时有变动。企业资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合格者保留原等级,符合升
级条件的可以直接升一级或暂定升一级;不合格者,予以降级或取消其资质等级。1989年底,全县有
三级资质企业1家(县建),四级资质企业8家,非等级甲类企业6家,非等级乙类企业2家。1994年,
全县有二级资质企业1家,三级资质企业3家,四级资质企业21家。至2005年年底,全县已有二级资质
企业4家,三级资质企业19家,涵盖10多个专业门类。
建筑证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在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持有相关证照。施工企
业参加工程建设施工投标、承建工程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三类人员必须持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中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各类管理人员以及泥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水
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等各类工种操作人员都必须持有上岗证书。
建筑市场管理
1986年,县政府颁发《关于加强武义县建筑工程开工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整顿和规范了建筑
市场,纠正了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保证了建筑工程按规定程序报批施工,并把全县50多个预制构件
产品质量和全县政府、国有、集体投资建设的绝大多数项目纳入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
围,严格签发施工许可证制度,对无证设计、无照施工,越级承包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
90年代,县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建筑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发包管
理、承包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规范建筑市场行为。1999年5月,县政府召开全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
场工作会议,县建设环保局先后制定了《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部分建筑材料检测实行
见证取样的暂行办法》,使全县建筑施工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开始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同
时,对全县报检的34家建筑企业,严格进行资质年检和安全资格认证工作。2000年,县建设局组织对
全县6个工业小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设计、无资质施工、无质量监督等违
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限期整改,为消除工业园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促进乡镇工业健康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1年~2005年县建设局相继转发或制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关于规
范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确保安全质量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建设工
程安全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建筑业项目经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
全质量技术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监理管理办法》等文件。这些文件的颁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