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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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第四编 城乡建设
权面积、产权界限,并根据房屋结构类别、建造年代、新旧程度,逐项评定质量、测算现有价值。建
档立册,为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
1987年是国际住房年,在县财政没有拨款,租金收入有限,拿不出资金建造新公房的情况下,县
房管处通过清理整顿租赁秩序,将清退出的公房调剂解决了68个无房户和拥挤户。
1991年,县房管处与县城非住宅公房承租单位统一签订租赁合同,并实行了租赁保证金制度。
次年,住宅公房也统一实行租赁保证金制度。孤寡老人、民政部门确认的社会贫困户,可予免交,离
休干部和已故离休干部配偶自愿交纳。直至1993年底,累计收取保证金26万元。租赁保证金制度的实
施,对确保公有住房的合理使用,维护租赁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至2005年年底,全县仅存直管公房2.95万平方米。为了加强管理,2004年重新编制直管公房分幢
分户台账。2005年对原公有住房的承租户进行资格审查,重新核发公房租赁使用证。
第五节 白蚁防治
武义县地理、气候条件适宜白蚁生长和繁殖。据调查,武义城乡分布有家白蚁、黄胸散白蚁、黑
胸散白蚁、细颚散白蚁、黑翅土白蚁、黄翅大白蚁和歪白蚁7种。白蚁主要危害房屋建筑、果木林基
地、水库堤坝等。
1982年5月,县政府同意对外挂“武义县白蚁防治站”牌子,日常工作由县房管会承办。至1986
年,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灭治蚁害。
1986年6月,根据上级的规定,从1987年开始,县白蚁防治站工作的侧重点主要是对新建房屋工
程进行白蚁预防。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设计时,将白蚁预防计划列入设计文件,
预防费用列入工程预(概)算,并与县白蚁防治站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县白蚁防治站严格按国家有关
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防治质量,确保房屋建筑15年内不受白蚁危害。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蚁
害,县白蚁防治站负责无偿灭治。县白蚁防治站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典型案例报告,提高人们对白蚁危
害的认识。
进入21世纪以后,县白蚁防治站采取抓优质服务、抓规范化管理等一系列举措。向建设单位作出
“随叫随到”的承诺;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定》和施工
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至2005年年底,县白蚁防治站共对受蚁害的12.18万平方米已建房屋和278亩果木林基地进行了灭
治,挖掘蚁巢153只,对824.06万平方米新建房屋进行了白蚁预防。1992年以后,每年对新建预防房
屋进行回访复查,累计复查面积178.5万平方米。县白蚁防治站分别于2000年度~2001年度、2003年
度~2005年度被金华市白蚁防治协会评为白蚁防治先进单位,2005年度被金华市建设局评为新建房屋
白蚁预防先进单位。
第六节 物业管理
1999年以前,武义县的直管公房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单位自管公房由各单位管理,个别住宅
小区由业主自行管理,大多数住宅尚无物业管理这一新兴的产业。
1999年5月,随着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物业管理开始实施。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