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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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第十三编    电力








                                                 第三章    用电





                                         第一节    用电量与用电分类



                  通电率
                  1984年年底,明山、新塘2乡通电,全县34个乡(镇)实现乡乡通电。1988年年末,全县554个
              村包括1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村村通电。全县99989户住户,户通电率1998年达98.21%,2003年年末
              实现了100%。

                  用电量
                  武义县全社会用电量1987年首次突破1亿千瓦时。1996年超过2亿千瓦时。1998.1999年因县内工
              业企业经营状况不景气,连续2年出现县内用电量负增长。2001年后,在“工业强县”战略推动下,县
              用电量每年均以20%以上速率递增。2002年,县人均用电量超过1000千瓦时,2004年县用电量超出5亿

              千瓦时。2005年,武义县全社会用电量达64845.76万千瓦时,人均用电量1974.90千瓦时,分别比1985
              年增长7.79倍和7.29倍。
                  分类用电
                  工业用电  工业用电占全部用电量70%以上。1997年前,化学工业、采掘业和建材非金属制品用电

              量占工业用电量的比重较大,约70%以上,纺织业、造纸业和金属制造业占25%以上。其中东风莹石
              公司、县棉纺织厂、水泥厂、有机化工厂、化肥厂、造纸厂等6家厂矿为县内工业用电大户,其用电
              量约占工业用电的60%~70%。2000年,县工业结构有所变化,工业用电在全部用电量的比例有所提
              高。2005年,全县工业用电量占全部用电量的80.76%,比1985年增长8.74倍,其中制造业用电量在工

              业用电中名列首位,占81.17%,采矿业下降为第二,占5.72%。
                  农村用电  农村用电包括乡村居民生活照明、农业排灌、农副业加工、乡村工业等约占全部用电量
              20%~30%。2004年,因统计口径改变,农副业加工、乡村工业等不列入农村用电中,因此,农村用
              电占全部用电量的7.5%左右。2005年,全县农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3%。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用电  2005年,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用电量646.81万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
              的1%,比1985年增长84.13倍。
                  市政生活用电  市政生活用电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用电、自来水、文化、卫生、医疗设施等市政用
              电。2005年,全县市政生活用电量比1985年增长8.55倍,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62%。



                                                第二节    电力平衡


                  武义县电力供应来自大电网供电(原称网供)和武义县水电站的发电(原称自供),其中网供比

              例由1985年的44.81%上升至2005年的77.56%,网供占据了武义县电力供应的主导地位。
                  1986年~1993年,全县电力需求量因为乡镇工业的发展而迅速增加,每年递增10%左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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