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6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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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第十六编 旅游
有社团法人资格,是市旅游协会团体会员。主要从事旅游业情况调研,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旅
游行业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意见。
为保护旅游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99年7月21日转发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依法实施风景
名胜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意见的通知》,全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都须办理《建
设项目选址审批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节 行业管理
1998年8月11日,县政府下发《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由度假区管
委会负责实施。1999年4月2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旅游经济工作会议,同时出台《关于加快旅游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政策措施。
旅游安全管理以“谁经营、谁负责”为原则,组成多层次的旅游安全管理网络。县政府建立“武
义县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旅游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旅游、公安、工商、交通、水务、
卫生、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对“黄金周”期间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检查和监
督整改,对旅游项目开业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对全县重大旅游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管。县旅游主管部门
成立“武义县假日黄金周期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旅游局局长担任组长,制订《武义县假日
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对全县旅游行业单位的安
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旅游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督查主管所属旅游经营
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旅游经营业主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设施建设,制订并
实施安全制度,抓好日常旅游安全工作。
旅行社的管理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金华市旅行社考核办法》对全县
旅行社进行管理,金华市对全县旅行社实行年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制定了《旅行社考核办法(试
行)》,对各旅行社进行考核打分,对业绩突出的给予适当加分。考核实行年度制,原则上结合年检
工作进行,对考核不及格的旅行社,建议市旅游局给予暂缓通过业务年检。对考核优秀的旅行社给予
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旅游部门组织的优秀、最佳旅行社评选。
旅行社导游 1991年11月5日成立县旅游公司后,开始招收和培训导游。 截至2005年年底,全县旅
行社共有导游48名,其中,持国家初级导游证的34人,出国领队证1名。
风景旅游点导游 1998年7月3日郭洞景区开放,第一批4名景点导游开始上岗服务。截至2005年年
底,全县各风景旅游点共有导游37名。为提高导游人员服务水平,推动全县风景旅游区接待服务向规
范化方向发展,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于2005年6月28日发出《关于开展景点导游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规定每年对各风景旅游点导游进行一次星级评定,已获得星级的导游须每年参加星级复核,评定结果
与工资待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