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8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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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第十七编 金融
加工业管理的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凡经营金银饰品来料加工业务工商户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和临时
加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11月,县人行联合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对全县20家金银销售和加工点进行检
查,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户8家,收缴黄金482克、白银3099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金银收兑配售业务统一由人行办理,1986年到1998
年,县人行共收兑黄金2245克、白银2438克、银元67枚。全县金银配售点设在县机电公司,进货与供
货都严格执行已报批的配售计划指标,凭县人行“供应通知单”供货。指标不够用可追加。全县使用
白银的企业有30多家,使用数量较大,仅1986年就配售白银14.8公斤。
1986年销售金银饰品商店只有县人行金银服务部1家,2005年年底有巩氏珠宝金店(两个门市
部)、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和玉环珠宝行、一饰情缘珠宝行、今生金饰珠宝行(两个门市部)等5家7个
门市部,另有十多家金银饰品加工点。销售价一直按国家统一价格执行。
第三章 金融业务
第一节 存款
存款种类
存款主要分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及城乡储蓄存款。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05年年末是
1986年的43.79倍。1994年、2001年、2002年增长幅度在32%以上,年存款增加7亿元以上的有2002到
2005年4年,其中2005年存款新增数突破10亿元大关,为武义年新增存款历史之最。
企业存款 企业存款2005年是1986年的70.09倍。
表17-10 1986年~2005年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表 单位:万元
其 中 其 中
年 份 各项存款合计 年 份 各项存款合计
企业存款 财政性存款 企业存款 财政性存款
1986 13418 2566.7 571.8 1996 105108 20820 1646
1987 15862 3219.2 261.7 1997 124796 25974 883
1988 16623 3592 478 1998 137778 27307 776
1989 20218 3848.5 1225 1999 154322 32890 783
1990 25655 5070 1053 2000 187671 46439 515
1991 32637 5882 1195 2001 237566 68927 1392
1992 40586 6203 1387 2002 314772 78852 5884
1993 47021 7494 828 2003 409006 112832 6210
1994 64842 15045 1032 2004 483770 157252 13287
1995 82111 19032 1474 2005 587559 179891 15669
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2005年是1986年的27.4倍。
储蓄存款 2005年,储蓄存款余额比1986年增长94.9倍,占全部存款余额的比例提高了4.64个百分
点。其中从1993年到1999年连续7年,储蓄存款余额占全部存款余额的比例在70%以上,最高的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