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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卷 民 政
                                                                                         犇犐犛犃犖犛犎犐犢犐犑犝犃犖犕犐犖犣犎犈犖犌

              护区和风景区、住宅区范围的坟墓,采取强制措施予 地面积2556平方米。1998年新建车库12个, 1999
              以拆除。                                              年新建300平方米的餐厅办公用房1幢, 2005年扩建
                  坟墓占地标准 单穴不得大于0.7平方米,双 营业厅1幢,面积为236.7平方米。遗体火化、遗体冷

              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                                        藏、 骨灰存放、 接尸车辆等设备齐全, 生态环境清幽。
                  墓碑标准 单穴不得大于0.4平方米,双穴不                             1998年市殡仪馆被评为永康市改革开放20年

              得大于0.6平方米。                                        先进单位。1999年被评为永康市文明单位。2000
                  市殡仪馆       址设江南街道白云工作片大富山。 年被评为“ 省先进单位”, 首批列入“ 全国殡葬管理创
              1997年7月1日动工兴建, 12月20日投入使用, 占 新单位”。2006年被评为永康市先进党支部。



                                           第九章 地名管理







                历来,地名在政治、经济、生活上都起着重要作 院1986年颁布的《地名工作条例》,在地名普查成果
              用。古往今来对地名的命名、启用、管理都比较重 的基础上,经过地名复查、考证、整理、提高、变更,依
              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由于社会经 照当年的行政区划, 收集镇、 乡、 村、 自然村以及城区
              济不断增长,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村镇建设迅速扩 街、 巷、 路等标准名称、 标准写法1966条。编写了
              大,形成两村合拢,或原几村合并的行政村分掰为原                           《永康县地名志》,印刷出版1500本。
              来村。另外由于社会事业的发展、旧城改造拆迁,交                                为了便于各单位使用标准地名,又整理印制《永
              通、 水利等建设进行撤村或搬迁, 都使地名起了变 康县标准地名录》 3300本。《 永康县标准地名录》 有
              化。市地名办及时进行地名命名或更名。                                城关、 方岩、 石柱、 芝英、 古山、 唐先6个镇; 崇道、 云
                  为搞好地名管理, 1981年1月成立“永康县地 山、永祥、长城、苏川、李店、童宅、新店、前仓、舟山、
              名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4年4月县地 新楼、俞溪头、方岩、胡库、岩后、溪岸、油川、堰头、西
              名普查领导小组改名为永康县地名委员会。1987 溪、长田、中山、珠山、雅湖、大后、雅吕、花街、花川、
              年国务院发文正式确定:“地名办归口民政局。” 1988 八字墙、大屋、烈桥等42个乡镇、 715个行政村、
              年7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 1988〕 68号文件《关 1130个自然村的标准地名。
              于调整永康县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将地名办                               1989年9月,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

              公室列为常设机构,归口民政局管理。                                 张政区图《永康县地图》。
                                                                    1989年9月县人民政府提出建立第二代地名

              第一节 普查登记                                          资料, 落实经费,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经一年多
                                                                时间整理,两代地名资料全部建档。1990年9月根
                                                                据省民政厅、地名委员会、城乡建设厅转发的《全国
                1981年3月~1982年9月,永康县地名领导小 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方案》和《浙江省地名补查和资
              组对当时的2355条各类地名来历含义进行调查登                           料更新实施细则》,开展全县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
              记( 填卡), 311条地名进行命名、 更名。按国务院统 作。在31个乡镇利用宗谱, 对1917处村落的地理
              一规定和要求,上报了地名图、表、卡、文四项普查成 位置、聚落形状、地名来历和建村年代,进行实地堪
              果资料,并经省检查验收合格,领取合格证书。继而 查和考证。历时一年,基本完成外部调查,获取全县
              编印出版《永康县地名手册》 2900本。随着镇乡建 四大类地名(图、表、录、卡)资料2620条,其中行政
              置, 县地名工作将原人民公社建置变更为镇乡建置。 区划741条, 居民点名称1206条。通过补查和外部
                  1982年10月~1986年底,根据省地名委员会 调查,还发现第一代地名资料中存在部分过时、遗
              ( 80)浙地字1号《县地名志编辑纲要》的要求和国务 漏、差错等现象。1991年12月开始制作成果,对第



                                                                                                        〉〉〉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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